第B023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1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个
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1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个

 解锁期未达到解锁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及部分

 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

 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期为2014年5月28日。

 2、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涉及104名激励对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共计3,032,750股,占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491,981,000股的0.62%,回购价格为3.85元/股。

 3、截至2015年6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回购注销手续。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由11,981,000股调整为8,948,250股,激励对象由104名调整为102名,公司股份总数由491,981,000股调整为488,948,250股。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1、2013年12月1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办法>的议案》(以下简称“《考核办法》”)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其后公司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上报了申请备案材料。

 2、公司于2014年2月18日获悉,证监会对公司报送的草案确认无异议并进行了备案,2014年2月18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的公告》。

 3、2014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4、2014年5月19日,公司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以及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考核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等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5、2014年5月15日,由于公司实施了201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导致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授予价格发生变化;且因拟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人员范围及授予数量随部分激励人员放弃限制性股票等原因有所变动,根据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进行调整的议案》和《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对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了相应调整,确定此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14年5月28日,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

 6、2014年6月16日,公司发布了《关于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完成的公告》,完成了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此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198.1万股,激励对象共104名,授予价格为3.85元/股,首次授予股份的上市日期为2014年6月18日。

 7、2014年6月23日,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等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注册资本由24,000万元人民币变更为49,198.1万元人民币。

 8、201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及2名离职人员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303.275万股,并依法办理注销手续,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9、2015年4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由于公司在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期限内没有满足可授予限制性股票条件的潜在激励对象,因此公司决定取消授予预留的146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回购原因

 1、业绩未达到解锁条件

 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可分三次按照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25%、40%、35%的比例申请标的股票解锁,其中第一次解锁条件为以2013年为基数,2014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不低于20%;且以2013年净利润为基数,201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10%。(以上净利润指标均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不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二者孰低作为计算依据,2014年净利润指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根据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4年公司合并报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201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下降52.88%;营业收入比2013年增长75.52%,总体上未达到股权激励计划要求的解锁条件,因此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应将第一期即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进行回购注销。

 2、激励对象离职

 公司激励对象杨彪、张世伟向公司提出辞职并已获得同意,根据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第十三章“本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与其他事项”、第(五)点“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第2条“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而离职,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锁,由卓翼科技回购注销。”的规定,公司将对原激励对象杨彪、张世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结合以上两项原因,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3.275万股【(1198.1-5)*25%+5=303.275万股】。

 相关内容详见2015年4月1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截至2015年6月10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

 三、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

 (一)回购数量

 公司限制性股票自首次授予以来,未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份、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本次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的激励对象及离职人员持有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与授予时一致,没有发生变化,也未解锁股票。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2名激励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第一期限制性股票共计298.275万股;杨彪、张世伟2名已离职对象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5万股,共计303.275万股,占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总数的25.31%,占回购前公司股份总数(49198.1万股)的0.62%。

 (二)回购价格

 公司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3.85元/股。由于限制性股票自授予以来,公司未有资本公积转增、送股、配股等事项发生,因此本次公司回购注销的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与授予价格一致,即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3.85元/股。

 四、减资程序

 2015年4月10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减资公告》。自公告日起45天内公司未收到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请求。

 公司已向上述回购对象支付回购款合计人民币11,676,087.5元,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华验字[2015]000377号验资报告,审验结果为:卓翼科技原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1,981,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491,981,000.00元。根据卓翼科技2015年4月8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回购注销未达到第一期解锁条件及部分已不符合激励条件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的规定,卓翼科技将第一期即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25%进行回购注销;以及对因离职而不符合激励条件的原激励对象杨彪、张世伟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5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董事会本次回购注销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03.27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491,981,000.00股的0.62%,回购价格为3.85元/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91,981,000股减少为488,948,250股。卓翼科技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91,981,000.00元变更为人民币488,948,250.00元。卓翼科技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经我们审验,截至2015年5月18日止,卓翼科技已减少股本人民币3,032,750.00元。同时我们注意到,卓翼科技本次减资前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91,981,000.00元,股本为人民币491,981,000.00元,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4年6月5日出具大华验字[2014]000207号验资报告。截至2015年5月18日止,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8,948,250.00元,股本为人民币488,948,250.00元。

 五、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六、 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尽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及律师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详见2015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监事会意见详见2015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3、律师意见详见2015年4月10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补充法律意见四》。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2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0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兼总经理夏传武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公告》。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厦门购买研发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在厦门购买研发楼的公告》。

 独立董事已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详见2015年6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3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6月10日,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公司六楼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通知及会议资料已于2015年6月6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胡爱武女士召集并主持,与会监事以书面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的公告》。

 二、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在厦门购买研发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6月12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拟在厦门购买研发楼的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4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公司业务领域,通过分工与专业化提升盈利能力,公司拟出资人民币1亿元在深圳市设立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拟用名)。

 2、对外投资审批程序

 公司于2015年6月1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投资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6月1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授权由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办理投资公司的设立等相关事宜。

 4、本项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和《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二)拟设立的投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1、拟定名称:深圳市翼飞投资有限公司

 2、拟定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3、拟定住所:深圳市

 4、拟定经营范围:开展投资业务、投资管理、投资咨询、投资顾问、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等。

 以上信息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后的信息为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1、投资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设立投资公司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深远的意义。投资公司设立后,将围绕主业,通过股权投资、并购、财务投资等灵活的投资机制和方式,延伸产业链,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利用投资公司平台,创新业务模式,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力求使公司达到产业经营和资本经营的良性互补,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盈利能力,最终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

 本次出资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公司持有该子公司100%的股权。短期内对生产经营没有实质影响,是公司实施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和推动作用。

 2、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的全资子公司涉足投资管理行业,公司对于新业务的管理经验有待进一步积累,因此,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针对以上风险,公司将加强对全资子公司的资金管理和对外投资风险的管理,加强与专业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专业化的运作和管理等方式降低风险。

 由于本次投资可能存在行业竞争、经营与管理、市场等方面的风险。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将积极关注该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369 证券简称:卓翼科技 公告编号:2015-035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拟在厦门购买研发楼的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购买厦门软件园三期的研发楼,拟购买面积约37692.3平米(实际面积以测绘中心审核确认的实测面积为准),总价格约人民币2亿元。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 上述购买固定资产事项已经公司2015年6月1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6月12日登载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购买固定资产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5年6月12日登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项对外投资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33号第6层

 主要办公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观日路33号第6层

 法定代表人:江孔雀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

 营业执照注册号:350200100017981

 经营范围:开展信息技术的经营性业务;实施信息化业务服务外包;公共信息基础设施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与完善;承担软件园三期及配套设施的开发建设和经营管理;信息技术配套服务;开展信息技术产业合资合作;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政府许可的其他产业投资、经营;未设置前置许可的其他经营项目。

 主要股东:厦门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厦门信息集团有限公司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购买厦门软件园三期的研发楼,总价格约人民币2亿元。厦门软件园是厦门市软件产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和吸附器,是厦门“十二五”规划中要重点做大做强的六大支柱产业之一,立志建成“高水平、应用性、服务化、开放式”的国际化智慧园区,打造海西“硅谷”。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目前处于认购阶段,董事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办理与上述研发楼购买相关的事宜,董事会拟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广互联(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研发楼的购买主体办理购买的相关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签署研发楼购置合同等)。

 五、涉及购买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由公司全资子公司中广互联(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实施。

 六、对外投资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和存在风险

 (一)投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研发实力,构建公司的研发中心、技术运维中心、客户服务中心和客户体验中心,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通过中广互联(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自筹资金在厦门购买软件园三期的研发楼,为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该资产购买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二)风险提示

 1、本次项目投资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由此将导致公司现金流减少,增加财务风险。

 2、政策风险: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国家政策的变化直接影响到项目的进展及后期的运营,该项目进展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3、该项目的运作有赖于双方密切合作,未来能否达到合作预期,尚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公司将及时披露该事项的进展公告。

 七、备查文件

 1、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深圳市卓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十二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