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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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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08 证券简称:景峰医药 公告编号:2015-041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5年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等公告、2015年5月9日披露了2015-037《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公告》及更新后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日前,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对我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查中提出以下问题:

 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文件要求,进行201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披露。

 对上述问题,公司补充披露如下:

 (1)针对财务报表中各重要报表项目补充附注编号,内容已补充披露于2014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二、财务报表”中。

 (2)针对“在建工程”补充说明各重要在建工程项目的资金来源,内容已补充披露于2014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0、在建工程”中。

 (3)针对“所得税费用”补充说明“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见下表:

 ■

 以上内容已补充披露于2014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0、所得税费用”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中。

 (4)针对“其他综合收益”补充其附注内容,内容已补充披露于2014年年度报告“第十一节财务报告/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41、其他综合收益”中。

 上述补充披露的请参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更新稿)。此次公司对2014年年度报告的补充披露不涉及对财务数据的修改和变更。

 特此公告

 湖南景峰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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