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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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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67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5年5月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906,815,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送红股4.5股,派2.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67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5股。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97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2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分红前公司总股本为1,906,815,583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3,813,631,166股。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2015年6月10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至2015年6月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次所送(转)股于2015年6月10日直接记入股东证券账户。在送(转)股过程中产生的不足1股的部分,按小数点后尾数由大到小排序依次向股东派发1股(若尾数相同时则在尾数相同者中由系统随即排序派发),直至实际送(转)股总数与本次送(转)股总数一致。

 2、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6月1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3、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

 五、本次所送转的无限售流通股的起始交易日:2015年6月10日。

 六、股东承诺减持价格的降息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股东邹家立、曹西峰、谢金永、赵亚新、刘山等人分别于2008年8月1日所作的追加承诺(具体内容详见2008年8月2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上述股东所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股份的减持价格除息后调整为不低于3.185元/股。

 七、公司股份变动情况表

 ■

 八、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为3,813,631,166股。按新股本摊薄计算,2014年度每股净收益为0.8524元。同时,公司2009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将相应予以调整;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将相应予以调整。

 九、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2、公司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开发区祥云道81号荣盛发展大厦;

 3、咨询联系人:陈金海、张星星;

 4、咨询电话:0316-5909688;

 5、传真电话:0316-5908567。

 十、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46 证券简称:荣盛发展 公告编号:临2015-068号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后

 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由于公司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由13.58元/股调整为6.69元/股。

 2、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419,734,904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52,017,937股(含本数)。

 根据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15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定价原则为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5年2月7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发行价格不低于13.58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发行底价及发行数量做相应调整。

 公司分别于2015年3月18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2015年5月8日召开的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根据该方案,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送4.5股红股,派送人民币2.00元(含税)现金股息,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下年;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转增5.5股。

 公司于2015年6月3日公告了【《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2015-067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6月10日。鉴于公司拟实施的2014年度权益分派事项预计将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实施完毕,公司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底价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3.58元/股调整为6.69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股利)/(1+每股的送红股股本+每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13.58元-0.20元)/(1+0.45股+0.55股)=6.69元/股

 2、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419,734,904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852,017,937股(含本数)。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发行数量上限=本次拟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发行底价=5,700,000,000.00元÷6.69元/股=852,017,937股(取整数)。

 除上述调整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其他事项暂未发生变化。

 特此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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