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2008]38号)、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13号)及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长期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基金持有已停牌股票且潜在估值调整对前一估值日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影响在0.25%以上的,相应股票应参考应用上述有关规定中的行业估值指数确定其公允价值。
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6月2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旗下基金持有的“四维图新”(股票代码:002405)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待上述股票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将恢复为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旗下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新增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第一创业证券”)签署的代销协议,自2015年6月5日起,第一创业证券开始代理销售本公司旗下的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一、适用基金范围
申万菱信中证申万医药生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3118),自2015年6月1日至6月12日通过本公司直销中心及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公开发售。
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1、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网站:www.fcsc.com.cn
客服电话:400 888 1888
本次业务办理的具体流程、规则等以第一创业证券的相关规定为准。
2、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网站:www.swsmu.com
客服电话:400 880 8588(免长途话费)或021-962299
三、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代销机构
截至2015年6月3日,本公司管理的各开放式基金所有代销机构可通过本公司网站刊登的《代销机构代销情况表》进行查询。
欢迎广大投资者垂询、惠顾办理本公司旗下各基金的开户、申购、定投、转换等相关业务。
特此公告。
申万菱信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