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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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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 2015-068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减持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收到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吕晓义先生的通知,吕晓义先生于2015年6月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231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3%,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本次减持股份情况

 ■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承诺履行情况

 1.2007年9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时吕晓义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2013年1月4日吕晓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以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委员相关职务时承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50%。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3.2013年1月9日吕晓义先生增持股份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综上,吕晓义先生本次减持股份行为未违反其股份锁定承诺。

 三、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股东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吕晓义先生在此前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数量均未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2.本次减持公告前,吕晓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51,25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6.77%,是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本次减持公告后,吕晓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8,94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14%,仍是公司的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

 3. 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公布了《关于股东吕晓义先生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股东吕晓义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吕晓义先生计划在2015年5月13日后3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情况继续减持公司股票 1,600 万股-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3.96%;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在6个月内减持股票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吕晓义先生于2015年5月18日-2015年6月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已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万股,其本次减持计划已经完成。

 4.公司股东吕晓义先生本次减持股份属于个人行为,公司一切生产经营活动正常。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5-069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吕晓义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吕晓义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持有股份情况说明

 吕晓义先生现为公司第二大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截止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8,94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股东股份减持计划

 1.减持目的:2014年-2015年吕晓义先生从公司收购了处于亏损状态的长春高琦聚酰亚胺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春高琦”)、江西先材纳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先材”)的控股股权,长春高琦和江西先材的经营发展、资金周转、设备改造、技术升级等事项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吕晓义先生拟在未来12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情况、本人资金需求情况继续减持股份。

 2.减持期间:自告知函公告两日后12个月内。

 3.减持比例:计划在告知函公告两日后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至38,94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至5.14%,且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4.减持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大宗交易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三、 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1.2007年9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时吕晓义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承诺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2013年1月4日吕晓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时承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3.2013年1月9日吕晓义先生增持股份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计划减持股份不存在违反股东股份锁定承诺的情况。

 2.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吕晓义先生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情况发生变化,详情请见公司发布在2015年6月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3.本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4.吕晓义先生在按照本计划减持股份期间,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股份减持并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出现减持违规行为的情况。

 5.吕晓义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6.吕晓义先生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对其也不存在任何担保。

 7. 2015年5月13日、2015年5月21日公司分别公布了《关于股东吕晓义先生继续减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关于股东吕晓义先生股份减持计划的提示性公告》,吕晓义先生计划在2015年5月13日后3个月内根据证券市场情况继续减持公司股票 1,600 万股-3,0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1%-3.96%;不排除根据市场情况在6个月内减持股票的比例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吕晓义先生于2015年5月18日-2015年6月1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已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000万股,其前次减持计划已完成。

 五、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

 证券代码:002168 股票简称:深圳惠程 公告编号:2015-070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情况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6月2日收到公司股东吕晓义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以下简称“告知函”),吕晓义先生拟在告知函公告两日后12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2,000,000股至38,94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6%至5.14%,且不排除在未来6个月内减持公司股份的数量达到或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由于吕晓义先生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38,940,93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4%),本次减持计划完成后吕晓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将低于公司总股本的5%,吕晓义先生不再是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吕晓义先生、何平女士、任金生先生变更为何平女士、任金生先生,公司控制权的稳定性不受影响。何平女士、任金生先生系夫妻关系,由于吕晓义先生减持股份于2015年3月6日起成为公司第一大股东,详情请见公司发布在2015年3月6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东减持暨第一大股东变更的提示性公告》、《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截止本公告日,何平女士及任金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合计86,105,2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7%。

 二、股份锁定承诺情况

 1.2007年9月19日首次公开发行时吕晓义先生承诺:在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承诺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2.2013年1月4日吕晓义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董事长职务时承诺: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的股份数量不超过其所持有的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十。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3.2013年1月9日吕晓义先生增持股份时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增持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截至本公告日,吕晓义先生已履行完毕上述承诺。

 三、备查文件

 1.《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特此公告。

 深圳市惠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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