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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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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196 股票简称:复星医药 编号:临2015-045
债券代码:122136 债券简称:11复星债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玉林市医疗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概述

 2015年6月2日,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医诚医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医诚”)与玉林市医疗集团签订《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框架协议”),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初步合作意向:

 1、双方出资成立玉林市医疗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新玉林医疗集团”),在玉林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其中:玉林市医疗集团占新玉林医疗集团51%的股权,上海医诚占新玉林医疗集团49%的股权。

 新玉林医疗集团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管理机制另行议定。

 2、玉林市医疗集团以现下属的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出资(上述资产须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和评估,审计和评估结果双方共同确认);上海医诚以现金出资。

 3、新玉林医疗集团成立后,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将成为新玉林医疗集团的全资下属医疗机构,即出资人变更为新玉林医疗集团;医院性质仍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等新玉林医疗集团下属公立医院按非营利性公立医院的政策法规进行管理,执行国家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及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有关规定。

 4、根据今后发展需要,新玉林医疗集团可投资建设高端医院、专科医院、健康医疗养生养老机构和综合医院等。

 5、双方共同出资成立一家药械有限公司。主要对新玉林医疗集团下属医院和托管医院的药品、器械、耗材、设备供应链进行统一管理,通过集中采购的议价能力降低医院医药器械采购的成本。药械有限公司的运营必须符合国家和自治区的有关法律法规或政策规定,具体运营管理问题双方另行签订有关协议。

 6、新玉林医疗集团将充分发挥自身在医院管理、专家资源、资金实力等方面的优势,积极开发多层次的健康服务产业,满足玉林市及周边地区人民不断增长的健康需求。

 7、签署框架协议后,上海医诚将对相关医院进行相关方面的尽职调查,相关医院给予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8、为保障双方合作顺利开展,自框架书签署之日起六个月内,玉林市医疗集团不与其他第三方签署与本框架协议所述合作事项相类似的合作文件。

 9、框架协议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框架协议是双方下阶段开展合作的前提条件和依据,作为双方意向性文件,不应视为对本次交易的承诺,与本次合作相关的全部事项均以最终合资合作协议签署并以该协议约定条款为准。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玉林市医疗集团是玉林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的社会团体法人单位,承担玉林市人民政府投资办医的职能,系玉林市人民政府重大医疗项目投融资主体单位。玉林市医疗集团下辖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玉林市第三人民医院等公立医疗机构,并对福绵管理区人民医院和玉东新区的医疗机构进行托管。

 玉林市医疗集团具有区域学科建设及专家队伍优势,拥有省级重点专科5个(包括目前广西唯一的胸痛中心),市级重点专科7个。玉林市医疗集团下属医疗机构现有病床近1,500张,床位使用率常年超过100%,年诊疗人次数约134万人次、年住院人数近5.99万人次。其中,玉林市第一人民医院是玉林市医疗集团的核心医院,目前已发展成为桂东南地区一所集医疗、急救、科研、教学、预防保健、康复于一体的综合性三级甲等医院,是卫生部核定的全国500家大型综合性医院之一,广西医科大学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临床教学医院。

 三、本次合作目的及影响

 通过本次合作,有利于将双方各方面的优势资源结合,打造现代化的医院管理模式和运行模式,建立国内一流、与国际接轨的区域医疗集团,提升老医院,建设新医院,开发中高端医疗服务项目和医疗康复养老产业,打造面向当地中高端人士的健康医疗产业基地。

 本次合作系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单位(以下简称“本集团”)进一步落实民营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组建混合所有制医疗服务机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有利于进一步完善本集团医疗服务业务的区域布局,推动本集团医疗服务业务的发展。

 四、风险提示

 鉴于上海医诚与玉林市医疗集团就本次合作之具体安排尚待双方进一步商议确定,有关合作事项须以双方签署最终合资合作协议并以该协议约定事项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为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刊,本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上述指定报刊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复星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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