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718号)。根据《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公司由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销、面向合格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公司债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挂牌转让条件,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本次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公司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方式,自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12个月内组织发行。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发行公司债券的相关工作,本次债券的一期发行规模13亿元,期限1年,票面利率7.5%,已于2015年6月1日完成认购缴款。2015年6月2日,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划入公司本次债券发行的募集资金账户。
特此公告。
洲际油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六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