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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3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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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716 证券简称:金贵银业 公告编号:2015-045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因拟筹划重大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股票简称:金贵银业,股票代码:002716)已于2015年4月20日(星期一)开市起停牌,本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4金贵债,债券代码:112231)不停牌。经确认,该重大事项为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于2015年5月20日披露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0日开市起继续停牌,详见2015年5月20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40)。

 2015年5月26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1、2015-042)。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有关各方正在积极推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涉及的各项工作。公司董事会将在相关工作完成后召开会议,审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在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告,直至相关事项确定并披露有关公告后复牌。

 特此公告。

 郴州市金贵银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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