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31 证券简称:萃华珠宝 公告编号:2015-0022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的通知,广发证券原指派的保荐代表人赵怡女士从广发证券离职,无法再负责公司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广发证券指派保荐代表人李延明先生接替赵怡女士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变更后,公司2014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侯卫先生和李延明先生(简历附后)。持续督导期限自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 2014年11月 4日起至 2016年 12 月 31 日。截至本公告出具日,本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保荐代表人仍需继续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特此公告。
沈阳萃华金银珠宝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附:李延明先生简历
李延明:男,保荐代表人,经济学硕士,具有注册会计师、CFA、FRM、法律职业资格,曾主持或参与了派思股份(603318)、设计股份(603018)、萃华珠宝(002731)等企业的辅导改制、上市等工作,具有扎实的投资银行业务理论功底和丰富的投资银行工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