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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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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43 证券简称:爱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23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85,087,700股

 ●本次限售股实际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6月8日

 一、本次限售股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2]179号)核准,公司向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银投资有限公司四家战略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85,087,700股,发行价格每股9.12元(以下简称“本次非公开发行”)。本次非公开发行以现金方式认购,公司共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575,414,736.30元。2012年6月5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股权登记相关事宜。发行结果详见2012年6月7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2012-015号公告。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限售期为36个月,原定于2015年6月6日(星期六)解除限售,因该日为非交易日,根据相关规定,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实际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6月8日(星期一)。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820,404,488股增加至1,105,492,188股。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发生因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发生变化的情形,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对象上海国际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经怡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大新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汇银投资有限公司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截至本公告日,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

 四、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联席保荐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核查意见如下:

 1、爱建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

 4、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爱建股份关于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联席保荐机构对爱建股份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1、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为285,087,700股。

 2、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原定为2015年6月6日(星期六),因该日为非交易日,根据相关规定,上市流通日将顺延至该日期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实际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6月8日(星期一)。

 3、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

 单位:股

 ■

 注:合计总股本比例25.79%产生的尾数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七、股本变动结构表

 ■

 注:本次上市后,公司剩余有限售条件的2,412,368股流通股为因股改形成的限售流通股。持有该等股份的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股东账户不规范,根据有关规定暂不予解禁上市。

 八、上网公告附件

 《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爱建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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