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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2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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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55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12人,实际参会董事12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何巧女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从审慎角度出发,考虑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的可行性发生变化,为使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达到最大化,公司拟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和“园林机械购置项目”,将前述两个项目的剩余资金共73,400万元(分别为63,400万元,10,000万元)的使用用途变更,变更后的用途如下:

 ■

 以上项目累计投入额合计305,265.01万元,其中2015年6-12月预计支付68,136.57万元,公司拟使用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68,136.57万元;2016年1-6月预计支付32,531.34万元,公司拟使用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5263.43万元,拟通过自筹资金支付剩余工程款27,267.91万元。以上项目预计总成本如有变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支付。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5年6月18日下午2:00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表决票12票,赞成票1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8)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0 证券简称:东方园林 公告编号:2015-056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1日以电子邮件、手机短信等形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5月29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公司五层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郭朝晖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7)。

 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意见,具体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表决票3票,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57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及变更原因

 (一)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 1151 号)核准,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发行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63,224,000.00股(每股面值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25.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0,6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费用人民币32,374,624.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548,225,376.00元。上述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3]第21090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本次拟变更的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和园林机械购置项目。拟变更项目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

 (二)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原因

 公司自2014年年初开始考虑苗木业务的战略转型,截至2014年上半年,公司较2013年年底新增苗木基地1.06万亩。从2014年下半年开始,公司对苗木板块的业务进行了战略调整,公司苗木基地将逐渐由重资产的自建模式,转变为轻资产的产业链合作模式。除了保有部分自建基地用于种植新品及稀缺品种外,公司大部分基地将作为苗木产业园,采用产业链合作模式运作。产业链合作模式中,公司将进行招商,为合作商户提供服务,包括土地管理、品类规划、种苗采购、融资支持、代理销售等,与合作商户合作共赢。因此,在苗木业务战略转型的背景下,公司目前没有使用募集资金实施绿化苗木基地建设项目。

 随着公司业务在全国范围内的不断扩展,公司工程项目数量大幅增加,各施工业务距离较远,机械设备的移动范围扩大,购置园林机械已经不能满足施工的需求,也会产生较高的调度费用。公司目前施工工程所需要的机械设备主要以租赁为主,通过设备租赁,能够使机械设备迅速投入使用,避免高额的机械调度费用,从而实现机械设备的优化配置,降低生产成本。因此,公司认为有必要终止“园林机械购置项目”并变更相应的募集资金用途。

 二、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本次变更使用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为73,400万元,拟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

 以上项目预计总成本合计305,265.01万元,其中2015年6-12月预计支付68,136.57万元,公司拟使用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68,136.57万元;2016年1-6月预计支付32,531.34万元,公司拟使用变更用途后的募集资金5,263.43万元,拟通过自筹资金支付剩余工程款27,267.91万元。以上项目预计总成本如有变动,不足部分将通过自筹资金支付。

 三、变更后新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一)变更后新项目基本情况

 1、即墨创智新区北轴线景观工程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

 即墨创智新区北轴线景观工程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青岛中建新城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青岛即墨市鹤山路208号南楼

 注册资本:3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刘合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公路工程,道路桥梁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园林绿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生产销售建筑材料,工程项目管理、咨询和服务(不含测绘),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与承建,建筑设备租赁,建筑工程机械设备开发与销售,机械电气安装(不含特种设备),新技术及产品项目投资,工程施工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出租办公用房、商业用房,会议服务,承办展览展示。(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项目地点:青岛市即墨创智新区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11,400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2014年9月-2015年12月

 ③项目内容:即墨创智新区北轴线景观、铺装、小品建筑、绿化、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等景观工程内容。

 2、吉林市东山文化体育公园工程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

 吉林市东山文化体育公园工程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 吉林市城市建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吉林市高新区恒山西路108号

 注册资本:8.45亿元

 法定代表人:孙壮

 经营范围:市政道路、桥梁、给排水工程、供热供气工程、公交客运、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城市基础设施工程承包商、建筑装修、房地产信息咨询等。

 ③项目地点: 吉林市江南东山分区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15,000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2014年6月-2015年8月

 ③项目内容:

 项目规划占地面积51万平方米,施工总面积约31万㎡,其中绿化面积约19.3万㎡、园建约9.8万㎡、水系水景1.58万㎡ ,主要内容为景观广场、景观水体、亮化工程、绿化停车位、雨水收集、景观山体、市政景观道路、区内管网、小品、绿化工程等。

 3、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防护林(东巡宫路—峨眉山路)森林抚育项目工程施工第一标段项目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

 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沿海防护林(东巡宫路—峨眉山路)森林抚育项目工程施工第一标段项目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烟台金海湾旅游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烟台开发区海水浴场办公室

 注册资本: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潘志滨

 经营范围:旅游项目开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工程(凭资质经营);建材的销售;日用百货的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③项目地点: 烟台开发区海滨路(峨嵋山路—香山路)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12,928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2014年4月-2015年12月

 ③项目内容:生态疏伐,卫生伐,除荫,改良土壤,栽种花草树木、草坪,修建休闲区等,面积约884883平方米。

 4、东胜生态产业园工程项目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东胜生态产业园工程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河北大吾生态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平山县大吾乡西大吾村孟岗路1号

 注册资本:1亿元

 法定代表人:杨勇

 经营范围:农业技术的研发及推广,农作物种植、销售;旅游开发。(需专项审批的未经批准不得经营)**(以上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有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

 ③项目地点:平山县大吾乡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15,000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2014年12月-2015年6月

 ③项目内容:大吾川“乐活世界”旅游项目占地约5000亩,本次承包范围为大吾川“乐活世界”旅游项目总体布局图中水系、景区道路及位于大吾川“乐活世界”旅游项目一期东南角,包含萌宠乐园、千乘马场、游客服务中心停车场、森林主题乐园、军战水乐园及生态田园大地景观工程的施工,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铺装、绿化、景观小品、水系及设备基础、及水电安装、管网等项目的建设并保证所实施工程验收通过及所实施工程验收资料的整理报验合格。

 5、吴兴区东部新城西山漾生态湿地景观整治工程(一期)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吴兴区东部新城西山漾生态湿地景观整治工程准BT一期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湖州吴兴西山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州市八里店纬四路3幢

 注册资本:1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沈建强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新农村建设,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工程建设,拆迁服务,旅游项目的开发、管理。

 ③项目地点: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东部新城西山漾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15,177.88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 2013年11月-2016年6月

 ③项目内容:本工程分为婚庆主题公园单项工程、湿地生态公园单项工程、吴兴书画院景观单项工程及西山漾清淤单项工程,共4个单项工程。

 6、广西第六届园林园艺博览会项目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

 广西第六届园林园艺博览会项目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梧州市园林实业综合开发公司

 注册地址:梧州市文澜路73号

 注册资本:2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忠宁

 经营范围:园林建筑,园林绿化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投资开发和管理;花卉批发、零售(以上项目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须取得批准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经营期限以专项审批为准)。

 ③项目地点:广西省梧州市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21,890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2014年9月-2015年6月

 ③项目内容:核心展区,周边环境提升;施工内容园林景观、市政基础设施、桥梁、配套安装、小场馆、梧州城市展园等建设内容。

 7、郑东新区龙湖生态绿化建设(一期)等项目施工二标段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

 郑东新区龙湖生态绿化建设(一期)等项目施工二标段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郑州新发展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39号B座411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慧

 经营范围:对市政道路工程、桥梁工程、路灯照明工程、交通设施工程、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管理及投资,工程招标代理(以上经营范围凭有效资质证经营);工程信息咨询;园林绿化养护(凭有效资质证经营)。

 ③项目地点: 郑东新区龙湖区域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21,745.08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2014年12月-2015年12月

 ③项目内容:郑东新区龙湖生态绿化建设(一期)项目由东运河公园、纪念公园、七里河公园三部分组成。其中东运河公园为主体项目,七里河公园和纪念公园体量不大,约占总造价的10%。

 东运河公园位于郑州郑东新区龙湖沿湖公园东南角,设计范围包括龙湖东部出水口湿地公园。北接北三环,南至东风渠,西接龙翔三街。用地面积520401m2。公园分彩叶风景区、花海体验区、综合运动区、樱花休闲岛、水屿漫步区、枫林水岸区、湿地净化区五个功能区,设计定位为开放型运动休闲公园,以休闲岛屿为主要特色,为市民提供高品质的娱乐及休闲服务,辅以丰富的运动及康体功能,是一座旨在服务全民的运动休闲公园。

 8、贵阳市花果园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

 贵阳市花果园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贵阳宏益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花果园彭家湾路C区15栋

 注册资本: 5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肖春明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销售,物业管理,室内装饰装潢,进出口贸易。

 ③项目地点:贵阳市花果园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30,000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2014年8月-2015年12月

 ③项目内容:该项目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工程内容:A. 土建工程;B. 面层铺贴工程;C. 周边苗木部分;D. 景观雨污管网工程;E. 景观水电工程;F. 深化设计。

 9、简阳市东城新区鳌山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园林景观工程)工程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

 简阳市东城新区鳌山公园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一标段(园林景观工程)工程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四川雄州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简阳市东城新区雄州大道高级职业中学对面东城新区三期安置还房项目部

 注册资本:100000万

 法定代表人:万勇

 经营范围:土地整理与开发;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建筑机械设备租赁;经营建工建材和房屋装饰装修;市政公共设施管理;物业管理。

 ③项目地点: 简阳市东城新区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设计费1,508万元,工程费54,094.90万元,共55,602.90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2013年8月-2015年12月

 ③项目内容:简阳市东城新区鳌山公园建设项目园林景观工程内广场、特色活动园区、景观道路、次级、三级园路;设置多处观景点、凉亭和风景园林雕塑,种植特色景观林和景观植物及相关配套工程。

 10、东港市大东沟水系生态景观工程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东港市大东沟水系生态景观工程

 ②交易对方:东港市园林管理处

 ③项目地点:辽宁省东港市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54,241.46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 2012年5月-2015年12月

 ③项目内容:大东沟护岸、绿化、广场、园路、园林、亮化等配套景观工程。

 11、烟台植物园二期西区景观绿化工程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烟台植物园二期西区景观绿化工程

 ②交易对方:烟台市莱山区城市管理局

 ③项目地点:烟台市莱山区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57,644.66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 2012年11月-2015年12月

 ③项目内容:总承包烟台植物园二期西区景观绿化及图纸范围内其他工程。

 12、襄阳市景观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襄阳市景观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襄阳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湖北省襄阳市襄城北街1号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陈敬东

 经营范围:城建资金的管理;对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资;为对中小企业的投资提供担保和咨询服务。

 ③项目地点:湖北省襄阳市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72,003万元(其中设计费用1002万元,工程费用71,001元)。

 ②项目建设期: 2012年12月-2016年12月

 ③项目内容:襄阳市景观系统工程建设项目(一期)包含月亮湾城市湿地公园、习家池建设项目(核心区)、临汉门三角地游园、长门遗址公园、襄水河(南渠)两岸景观项目、襄阳环城公园长春景区共6个单项工程。

 13、乌沙河沿河景观带等四项景观建设工程项目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乌沙河沿河景观带等四项景观建设工程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新建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县新建大道426号(县财政局内)

 注册资本:22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胡小南

 经营范围: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的建设、管理、经营;项目投资咨询、策划及可行性研究;城市综合开发(含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房屋室内外装修(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房屋租赁、资产经营与管理、计算机软硬件的设计、制作、国内贸易(以上项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

 ③项目地点:南昌市新建县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69,113万元(其中设计费用2,113万元,工程费用67,000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2014年4月-2016年12月

 ③项目内容:南昌乌沙河沿河景观工程由乌沙河沿河景观带、马兰圩湿地公园、军事主题公园和新月湖公园等组成。工程范围主要包括整地、截污施工、湖体开挖、地形塑造、栽植、小型景观建筑及小品、花坛、园区道路、水系、喷泉、假山、雕塑、广场铺装、景观驳岸、景观步行桥、亲水平台等园林设施及设备安装等。

 14、盘县生态景观建设项目

 (1)项目介绍

 ①项目名称:盘县生态景观建设项目

 ②交易对方

 公司名称:盘县宏财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贵州省六盘水市盘县红果电信大楼八楼

 注册资本:壹亿柒仟零陆拾捌万贰仟陆佰元整

 法定代表人:陆逢荣

 经营范围:公路、电力、教育、市政建设等公益事业项目和煤炭、焦化等经营性项目的投资和管理;农业、林业的投资与开发;土地一级开发整理、土地收储、流转;城市公交车运营管理和出租车运营管理。

 ③项目地点:贵州省盘县红果

 (2)项目建设内容

 ①合同金额:98,000万元

 ②项目建设期:2014年12月-2017年5月

 ③项目内容:本项目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分西铺河综合治理、竹箐河综合治理两部分,其中西铺河综合治理注意内容包括:防洪工程、水质提升工程、截污工程、生态植被恢复工程(含沿河大道)、管线保护工程等建设内容;竹箐河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包括:竹箐河水库(西湖)、西铺河水库(北湖)以及森林公园中一级路、二级路和两侧的绿化等建设内容(含方案设计、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等)、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对于水利工程,指完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二)预期经济效益以及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1)项目建设的预期经济效益与工程款结算

 上述项目预计总收入为488,405.43万元,预计总投资收益为183,140.42万元。经测算,内部收益率为22.18%,静态投资回收期为4.88年。

 (2)建设项目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上述项目预计总收入为488,405.43万元,主要建设周期为2014年—2016年,将对公司2015年—2016年的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3)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建设上述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对保持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该项目的建设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不会因项目的建设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公司的资金、技术、人员能够保证本项目建设的顺利进行。

 (三)可行性结论

 综合以上分析,建设上述项目将充分发挥公司的资金实力、专业技术、品牌效应、行业影响等诸多优势,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同行业中的地位。上述项目经济效益良好,风险可控,项目实施具有可行性。

 (四)风险提示

 (1)上述项目的履行将占用公司较大的流动资金,伴随工程有计划地推进,公司需要陆续投入大量资金,存在不能按计划实施项目的风险。公司将一方面通过自有资金投入上述项目,另一方面也将通过变更募集资金用途来保障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

 (2)上述项目回款受结算进度影响,应收账款回收进度影响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业务的资金状况及业主的支付能力,同时通过多重保障模式来保障应收账款的回收。

 四、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后的项目均系公司的主营业务,符合国家相关的产业政策以及公司整体战略发展方向,对保持公司主业的持续稳定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综合市场外部环境及公司内部战略定位作出的谨慎决策,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使募集资金投向更加符合公司战略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系结合自身行业发展特点和企业目前发展战略所做出的决策, 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发展方向紧紧围绕公司主业与发展定位。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 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产生不利影响,且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2、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了必要的程序,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我们一致同意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实现最优配置和最大效益,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和战略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审慎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已经东方园林董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但尚需获得股东大会批准。

 2、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客观需要做出的,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后拟投资的新项目与东方园林主营业务保持一致,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其他说明

 本次有关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58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定于2015年6月18日下午2:00召开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集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18日下午2: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17日至6月1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交易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下午15:00至 2015年6月18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 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5年6月11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5年6月11日(周四)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 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5%以下(不含持股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15年6月12日(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6月12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五层证券发展部。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投票代码:362310

 2、投票简称:东园投票

 3、投票时间: 2015年6月1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东园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6、注意事项

 (1)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7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5年6月18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者“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校验号码”激活服务密码,服务密码可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操作如下:

 ■

 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

 5、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在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 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1、联系人:夏可钦、陈旺

 2、联系电话:010-52286666

 3、 联系传真:010-52288062

 4、 会议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苑家园绣菊园7号楼。

 六、 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公司出席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号: 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回 执

 截至2015年6月11日,我单位(个人)持有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_______股,拟参加公司201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签章)

 注:授权委托书和回执剪报或重新打印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310 股票简称:东方园林 编号:2015-059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重大事项继续停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东方园林”,股票代码“002310”)自2015年5月27日开市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5月27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大事项股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3),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事项仍处于积极筹划中,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保证公平信息披露,避免对公司股价造成重大影响,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6月2日开市起继续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待上述事项确定后,公司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并申请公司股票复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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