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6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上网发售提示性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代理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网发售。所有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营业部均可办理认购,基金简称“工业4”,基金代码“161031”,深交所挂牌价1.000元,发售时间2015年6月1日至2015年6月12日(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不受理)。发售截止时间如有变更,基金管理公司将及时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东莞农村商业银行为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代理销售机构及开通定投、转换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农商行”)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自2015年6月1日起,针对本公司旗下富国中国中小盘(香港上市)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军工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消费主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新能源汽车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中证银行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开通如下业务:

 一、开户业务和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自2015年6月1日起,东莞农商行开始代理销售以上基金(仅限前端收费模式);投资者可通过东莞农商行办理开户以及以上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

 二、基金定投业务

 自2015年6月1日起,投资者可通过东莞农商行办理以上基金的定投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定投起点金额为200元,定投申购金额变化的差额须为100元的整数倍。

 三、基金转换业务

 自2015年6月1日起,投资者可在东莞农商行办富国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研究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天盛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新兴产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富国文体健康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的转换业务(仅限前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的业务规则请参见对应基金已开通转换业务的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61122

 网址:www.drcbank.com;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富国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2015年6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富国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A类份额仅开通前端申购业务,后端申购业务暂不开通,后端申购业务的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2.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为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的开放时间(9:30-11:30和13:00-15:00)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期货交易市场、证券/期货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申购本基金时,除需满足基金管理人最低申购金额限制外(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当代理销售机构设定的单笔最低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时,投资者还应遵循相关代理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

 通过基金管理人直销网点申购本基金,直销网点每个账户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最低金额为单笔20,000元;已在直销网点有该基金认购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其他销售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代销网点的投资者欲转入直销网点进行交易要受直销网点最低金额的限制。投资者当期分配的基金收益转购基金份额时,不受最低申购金额的限制。通过基金管理人网上交易系统或电话交易系统办理基金申购业务的不受直销网点单笔申购最低金额的限制,申购最低金额为单笔100元。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本基金首次申购的最低金额。

 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时,需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收取申购费。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而是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各销售机构销售的份额类别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前端收费模式

 前端收费模式,即在申购时支付申购费用,该费用按申购金额递减。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前端申购费率。

 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非养老金客户指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者。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特定前端申购费率见下表: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的前端申购费率见下表:

 ■

 4.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在销售机构赎回时,每次对本基金的赎回申请不得低于10份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时或赎回后在销售机构(网点)保留的基金份额余额不足10份的,在赎回时需一次全部申请赎回。

 4.2赎回费率

 (1)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投资者认(申)购本基金所对应的赎回费率随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1)对于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赎回份额持有时间的计算,以该份额自登记机构确认之日开始计算。1年为365日,2年为730日,依此类推)

 2)对于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率见下表:

 ■

 注:上表中的6个月为180天。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

 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0日但少于9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90日但少于180日的投资者收取的赎回费,将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180日但少于730日的投资者,将赎回费总额的25%归入基金财产,未归入基金财产的部分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对持续持有期长于730日的投资者,不收取赎回费。

 5.日常转换业务

 5.1转换费率

 请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网站于2010年3月10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调整旗下基金转换业务规则的公告》及2013年6月15日发布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增部分基金后端收费模式及后端收费模式基金转换费率计算方式变更的公告》。

 6.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目前,投资者只可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最低金额为200元。若代销机构开通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7.基金销售机构

 7.1直销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传真:021-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将另行公告。

 7.2代销机构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5年6月3日起,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介、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上一个基金开放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9.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2)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5月18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富国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新收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4)有关本基金开放申购、赎回的具体规定若有变化,本公司将另行公告。

 (5)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

 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2015年6月1日起开始代理销售富国沪港深价值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001371),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开户以及本基金的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 1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

 法人代表: 姜建清

 联系电话: (010)66107900

 传真电话: (010)66107914

 联系人员: 杨菲

 客服电话: 95588

 公司网站: www.icbc.com.cn

 ( 2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 田国立

 联系电话: (010)66594946

 传真电话: (010)66594946

 联系人员: 陈洪源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 3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人代表: 龙增来

 联系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电话: (0755)82026539

 联系人员: 刘 毅

 客服电话: 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 www.china-invs.cn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富国中证工业4.0

 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代理销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自2015年6月1日起开始代理销售富国中证工业4.0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1031),投资者可通过上述代销机构办理开户、认购业务,其他业务的开通情况敬请投资者留意届时公告。

 投资者也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情况:

 (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中国银行总行办公大楼

 法人代表: 田国立

 联系电话: (010)66594946

 传真电话: (010)66594946

 联系人员: 陈洪源

 客服电话: 95566

 公司网站: www.boc.cn

 ( 2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法人代表: 陈有安

 联系电话: (010)66568430

 传真电话: (010)66568990

 联系人员: 田薇

 客服电话: 4008-888-888

 公司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 3 )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

 办公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人代表: 龙增来

 联系电话: (0755)82023442

 传真电话: (0755)82026539

 联系人员: 刘 毅

 客服电话: 95532、400-600-8008

 公司网站: www.china-invs.cn

 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联系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咨询:

 客户服务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网址:www.fullgoal.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所有。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关于富国可转换债券证券投资基金暂停大额申购、

 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5年6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原定自2015年4月10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0.5万元(不含0.5万元)的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现决定自2015年6月1日起将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确认金额上限从0.5万元调整至1000万元,即,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000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申请(若有)均不予确认,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000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针对单笔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

 2、在暂停本基金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3、关于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4、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5、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