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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6月01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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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

 参加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

 手机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业银行”)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6月1日(含)起,本公司旗下的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001)、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2)、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4)、博时主题行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160505)、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A类前收费,基金代码:050106)、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7)、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201)、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8)、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9)、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010)、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1)、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2)、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13)、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收费,基金代码:050014)、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5)、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16)、博时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8)、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前收费,基金代码:050019)、博时卓越品牌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代码:160512)、博时抗通胀增强回报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0)、博时深证基本面2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1)、博时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2)、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23)、博时上证自然资源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4)、博时标普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25)、博时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6)、博时信用债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27)、博时安心收益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50028)、博时亚洲票息收益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30)、博时安盈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084)、博时岁岁增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00)、博时内需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64)、博时裕益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219)、博时双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代码:000280)和博时裕隆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00652)参加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基金费率优惠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自2015年6月1日(含)起,投资者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办理上述基金的申购业务,申购费率享有如下优惠: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高于0.6%的,申购费率按8折优惠(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8),优惠后费率如果低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含分级费率)等于或低于0.6%或是固定费用的,则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二、咨询方式

 1、中国农业银行

 电话银行:95599

 网址:www.abchina.com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网址:www.bosera.com

 三、重要提示

 1、本次活动仅对通过中国农业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费率实行优惠费率,不包括上述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的申购手续费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基金认购费,也不包括定期定额业务和基金转换业务等其他业务的基金手续费。

 2、本次优惠活动期间,业务办理的具体时间、流程以中国农业银行的安排和规定为准。

 3、投资者欲了解上述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上述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或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联接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本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本基金持有人寄送确认书。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投资人在开放日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本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首次申购基金份额的最低金额为500元,追加申购最低金额为100元;

 3.2 申购费率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

 ■

 来源:博时基金

 申购费用由投资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登记等各项费用。

 (3)其他与申购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申购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4. 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单个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4.2 赎回费率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表

 ■

 注:1年指365天 来源:博时基金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3)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市场情况,调整赎回份额和账户最低持有余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在调整前3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介上公告。

 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相关手续后,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赎回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公告。

 5、基金销售机构

 5.1 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5.2 代销机构

 ■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

 基金开放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6月1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

 注:(1)本基金为交易型开放式指数基金的联接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申请的确认情况。请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注意确认开户时填写的地址是否准确、完整,须包括省、市、区、具体地址及邮政编码等,若需补充或更改,请及时到原开户机构或通过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变更相关资料。

 (3)各销售机构如开通定期不定额投资业务,请参看各销售机构相关公告和业务规则。

 2. 日常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基金的开放日是指为投资者办理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上海、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开放日对投资者的业务办理时间是9:30-15:00,具体以销售网点的公告和安排为准。

 3. 日常转换业务

 (1)转换费率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2)其他与转换相关的事项

 1)业务规则

 ①基金转换只能在同一销售机构进行。转换的两只基金必须都是该销售机构代理的同一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在同一注册登记机构处注册登记的基金。

 ②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只能转换到前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申购费为零的基金视同为前端收费模式),后端收费模式的基金可以转换到前端或后端收费模式的其它基金,非QDII基金不能与QDII基金进行互转。

 ③基金转换的目标基金份额按新交易计算持有时间。基金转出视为赎回,转入视为申购。基金转换后可赎回的时间为T+2日。

 ④基金分红时再投资的份额可在权益登记日的T+2日提交基金转换申请。

 ⑤基金转换以申请当日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投资者采用“份额转换”的原则提交申请。转出基金份额必须是可用份额,并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2)暂停基金转换的情形及处理

 基金转换视同为转出基金的赎回和转入基金的申购,因此有关转出基金和转入基金暂停或拒绝申购、暂停赎回的有关规定适用于基金转换。

 出现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情形或其它在《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已载明并获中国证监会批准的特殊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暂停基金转换业务。

 3)重要提示

 ①本基金转换业务适用于可以销售包括本基金在内的两只以上(含两只),且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同一机构的博时旗下基金的销售机构。

 ②转换业务的收费计算公式及举例参见2010年3月16日刊登于本公司网站的《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开放式基金转换业务的公告》。

 ③本公司管理基金的转换业务的解释权归本公司。

 4.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适用投资者范围

 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2)申购费率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的申购费率与普通申购业务的费率相同。

 本基金申购费率具体为:

 表:本基金的申购费率表

 ■

 来源:博时基金

 (3)扣款日期和扣款金额

 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最低每次扣款金额不少于人民币100元(含100元)。投资者须遵循各销售机构有关扣款日期的规定,并与销售机构约定每月扣款金额。

 (4)重要提示

 1)凡申请办理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投资者须首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

 2)本基金定期定额投资计划的每月实际扣款日即为基金申购申请日,并以该日(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投资者可以从T+2日起通过本定期定额投资计划办理网点、致电本公司客服电话或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其每次申购申请的确认情况。申购份额将在确认成功后直接计入投资者的基金账户。

 5、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定期投资业务规则》等办理相关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代销机构

 ■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上述代销机构和直销机构均受理投资者的开户、日常申购和赎回等业务。本基金若增加、调整直销网点或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2)本公告仅对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开放基金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6月1日

 关于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份额折算日的公告

 根据《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管理人”)决定对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进行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并决定2015年6月3日为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折算日。折算后的基金份额净值与折算日标的指数收盘值的千分之一基本一致。基金份额折算由基金管理人办理,并由登记机构进行基金份额的变更登记。

 基金份额折算后,本基金的基金份额总额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额将发生调整,但调整后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基金份额占基金份额总额的比例不发生变化。基金份额折算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益无实质性影响。如果基金份额折算过程中发生不可抗力,基金管理人可延迟办理基金份额折算与变更登记。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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