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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8日 星期四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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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认购份额的计算

 认购份额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2位以后的部分四舍五入,由此误差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1、认购费用适用比例费率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1+认购费率)

 认购费用=认购金额-净认购金额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2、认购费用适用固定金额时,认购份额的计算方法如下:

 认购费用=固定金额

 净认购金额=认购金额-认购费用

 认购份额=(净认购金额+认购利息)/基金份额初始面值

 例1:某投资人投资2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2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净认购金额=20,000/(1+1.20%)=19,762.85元

 认购费用=20,000–19,762.85= 237.15元

 认购份额=(19,762.85+12)/1.00=19774.85份

 即投资人投资2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2元,则其可得到19774.85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例2:某投资人投资6,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23元,则其可得到的基金份数计算如下:

 认购费用=1,000元

 净认购金额=6,000,000-1000=5,999,000.00元

 认购份额=(5,999,000.00+1023)/1.00=6,000,023.00份

 即投资人投资6,000,000元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假设其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为1,023元,则其可得到6,000,023.00份本基金基金份额。

 (五)基金的认购限制

 1、投资人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00元(含认购费);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100元(含认购费),网上直销单笔交易上限及单日累计交易上限请参照本公司网上直销说明;)通过本基金其他销售机构进行认购,单个基金账户单笔首次认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最低金额为单笔人民币5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

 2、投资人认购前,需按销售机构规定的方式全额缴款。

 3、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可多次认购,已受理的认购申请不得撤销。

 4、基金销售机构对认购申请的受理并不代表申请一定成功,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接收到认购申请;认购的确认以登记机构的确认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人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否则,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由投资人自行承担。投资人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机构查询最终成交确认情况和认购的份额。

 5、募集期内,单个投资人的累计认购金额不设上限。

 三、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包括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2)本人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及复印件;

 (3)填妥并签字确认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个人)》;

 (4)如需要开通传真交易方式还需签订《开放式基金传真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

 3、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和投资者本人的有效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的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经其签字的复印件以及投资者授权代办人办理基金业务的公证书原件。

 注:个人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请仔细阅读《投资人权益须知》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

 4、认购资金的划拨

 个人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开立的直销账户: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信息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110010281000530147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2)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5592172301011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

 (3)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11021018700001182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5、注意事项

 (1)基金份额发售期结束,以下将被认定为无效认购:

 1)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开户手续或开户不成功;

 2)投资者划来资金,但逾期未办理认购手续或认购申请未被确认;

 3)本公司确认的其它无效资金或认购失败资金。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到办理开户机构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投资者寄送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后(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则顺延)到办理认购机构查询认购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查询。

 (4)根据反洗钱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直销柜台不接受投资者以现金缴存的方式认购基金。

 (二)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2015年6月2日起至2015年6月19日。

 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至17:00 截止,17:00 以后的认购申请或非工作日的认购申请视为于下一个工作日提交。

 2、业务办理流程

 持有中国建设银行储蓄卡的个人投资者以及在本公司直销柜台开户的个人投资者,在登录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与本公司达成网上直销的相关协议,接受本公司有关服务条款并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办理基金账户开立、基金认购、信息查询等各项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情况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三)中国建设银行受理个人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认购事宜。

 1、 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正常受理客户申请,该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发售日每天17:00后客户发起的认购申请计入下一发售日。

 2、开户程序及所需材料

 (1)请事先办妥或持有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包括: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士兵证等);

 ②本人的中国建设银行理财卡或龙卡通;

 ③填妥的《个人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请个人投资者本人到中国建设银行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至代销网点咨询或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咨询。

 (四)个人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本公司直销柜台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份额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不营业)。

 2、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类业务申请表(机构)》,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章;

 (4)指定银行账户信息(开户行名称、银行账户名称、银行账号)及账户证明文件复印件/银行开户确认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5)预留《印鉴卡》一式三份;

 (6)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7)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9)如需要开通传真交易方式还需签订《开放式基金传真委托协议书》(一式两份)。

 3、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须提交填妥的《开放式基金交易类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同时提供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注: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认购业务前,需请投资者仔细阅读《投资人权益须知》并进行风险承受能力的测评。

 4、认购资金的划拨

 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在在中国建设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开立的直销账户:

 本公司指定的直销账户信息如下:

 (1)中国建设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11001028100053014774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长安支行

 (2)招商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55921723010110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北京光华路支行

 (3)中信银行

 账户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7110210187000011823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京城大厦支行

 (二)中国建设银行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申请程序

 中国建设银行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港澳台除外)的近14000多个下属指定网点为投资者办理开户和场外认购业务。

 在基金募集期间,投资者可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或登录中国建设银行网站(www.ccb.com)咨询或了解本基金认购事宜。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请事先办妥或已有中国建设银行的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并存入足额开户和认购资金。

 (2)由被授权人到开户会计柜台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开立中金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账户:

 ①机构活期存款账户的印鉴卡及印鉴、营业执照或事业社团法人证书及复印件、军队或武警开户许可证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开户单位为分支机构的,还应提交法人授权其开户的书面证明;

 ②证券业务授权书;

 ③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印鉴;

 ④填妥的《机构开通/取消证券交易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请填妥并提交《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3、认购程序及所需材料

 (1)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2)填妥的《证券买入(基金认购/申购)委托单》。

 4、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请到原机构活期存款账户开户会计柜台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2)有关详细的办理手续,请至代销网点咨询或拨打中国建设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33咨询。

 (三)机构投资者在其他销售机构开立基金账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投资人的认购款项存入专门账户,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款项在募集期间产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归投资人所有,在本基金认购结束后,折算为基金份额计入投资人的账户,具体份额以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

 本基金权益登记由登记机构在基金募集结束后完成。

 六、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生效

 1、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或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募集的,具备下列条件的,基金管理人应当按照规定办理验资和基金备案手续:

 (1)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2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

 (2)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200人。

 2、基金管理人将自募集期限届满之日起10日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在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自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备案手续办理完毕,基金合同生效。基金管理人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文件的次日对基金合同生效事宜予以公告。

 4、基金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备案条件的,则本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1)以其固有财产承担因募集行为而产生的债务和费用;

 (2)在基金募集期限届满后30日内返还投资人已缴纳的款项,并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如基金募集失败,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及销售机构不得请求报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销售机构为基金募集支付之一切费用应由各方各自承担。

 5、基金合同生效之前发生的与基金募集活动有关的费用,包括信息披露费、会计师费、律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七、本次份额发售当事人及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林寿康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0日

 批准设立机关:中国证监会

 批准设立文号:证监许可[2014]97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联系人:赵晓晓

 联系电话:010-63211122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成立时间:2004年09月17日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贰仟伍佰亿壹仟零玖拾柒万柒仟肆佰捌拾陆元整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基金托管资格批文及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12号

 联系人:田青

 联系电话:010-67595096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直销柜台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林寿康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9121

 联系人:赵晓晓

 客户服务电话:400-868-1166

 公司网站:www.ciccfund.com

 发售期间,客户可以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868-1166(免长途话费)进行募集相关事宜的问询、开放式基金的投资咨询及投诉等。

 (2)网上直销

 交易系统:中金基金网上直销系统

 直销系统网址:https://trade.ciccfund.com/etrade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系统办理基金的认购等业务,具体业务办理流程及业务规则请登录本公司网站查询。

 2、其他销售机构

 (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1号院1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洪章

 电话:010-66275654

 传真:010-66275654

 联系人:王琳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2)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

 法定代表人:丁学东

 电话:010-65051166

 传真:010-65058065

 联系人:杨涵宇

 网址:www.cicc.com.cn

 (四)份额登记机构

 名称: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写字楼2座26层05室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8号丰融国际大厦17层

 法定代表人:林寿康

 电话:010-63211122

 传真:010-66155573

 联系人:白娜

 (五)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

 名称: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大厦7层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大桥路9号侨福芳草地大厦7层

 负责人:彭雪峰

 电话:010-58137799

 传真:010-58137733

 经办律师:容伟、涂朝晖、王吉荣

 联系人:容伟

 (六)审计基金财产的会计师事务所

 名称: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办公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2办公楼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邹俊

 电话:010-8508 5000

 传真:010-8518 5111

 签章注册会计师:程海良、李砾

 联系人:管祎铭

 中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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