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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36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及电话口头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8: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监事会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举手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蒋小红女士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秘彭杰列席。公司全体监事对本次会议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均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及举手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2)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5)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7)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8)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监事会同意《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并对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获授的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

 监事会认为:本次列入公司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最近3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不存在最近3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以上激励对象中未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及持股5%以上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参与本计划的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激励计划。上述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股权激励有关事项备忘录1、2、3号》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2、全体监事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37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开市起复牌。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于2015年5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15年5月27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以现场会议与通讯审议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杨振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本人出席董事9名,符合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法定人数。公司监事蒋小红、王彦武、姜小娟,公司高管陈伯球、段维嵬列席会议,公司全体董事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及程序无异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一致通过了如下议案:

 1、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刘永交、彭杰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逐项表决。

 (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2)股票的来源、数量和分配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3)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权日、等待期、可行权日和禁售期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4)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5)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6)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7)股票期权会计处理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8)公司实行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程序、授予股票期权及激励对象行权的程序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9)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10)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表决结果: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该事项。

 会议通过该议案并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独立董事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独立董事对《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独立意见”。

 监事会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司编号:2015-036号)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监事会关于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意见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加加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2、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刘永交、彭杰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表决。

 同意《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并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3、全体董事以4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联董事杨振、肖赛平、杨子江、刘永交、彭杰回避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表决。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并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为保证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与股票期权计划有关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权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的数量和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须的全部事宜;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7)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所获股票的锁定事宜;

 (8)授权董事会决定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取消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9)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1)为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委任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

 协议;

 (13)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股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等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4)提请股东大会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为股权激励计划有效期;

 (15)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计划预留部分股票期权的上述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授予日、授予对象、行权价格的确定等相关事项。

 会议通过该事项并将提请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4、全体董事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董事会需要将公司“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文件和相关事项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决定提请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0)。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38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8日开市起复牌。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5日开市起停牌。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35号)。

 2015年5月27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事项的相关议案,详见2015年5月28日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加加食品,证券代码:002650)将于2015年5月28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39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15年6月15日召开的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报告书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报告书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一、征集人声明

 本人姚禄仕作为征集人,按照《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就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拟审议的议案征集股东委托投票权而制作并签署本报告书。

 征集人保证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本次征集投票权行动以无偿方式进行,本报告书在主管部门指定的报刊或网站上披露,未有擅自发布信息的行为。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

 征集人本次征集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报告书的履行不会违反公司章程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二、公司基本情况及本次征集事项

 (一)公司基本情况

 ■

 (二)征集事项

 由征集人向公司股东征集公司2015年第一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的委托投票权。

 三、本次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详细情况,请详见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40)。

 四、征集人基本情况

 (一)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姚禄仕,男,中国国籍,1962年10月出生,博士学位,教授。毕业于安徽财经大学,历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系助教、讲师、教研室主任,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副主任、会计学副教授、系主任、会计学教授,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合肥工业大学管理学院会计系系主任、会计学教授,合肥工业大学证券期货研究所所长、中国会计学会高等工科院校分会秘书长。

 (二)征集人目前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三)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其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之间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五、征集人对征集事项的投票

 征集人作为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对“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六、征集方案

 征集人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了本次征集投票权方案,其具体内容如下:

 (一)征集对象:截至2015年6月9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并办理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的公司全体股东。

 (二)征集时间:自2015年6月10日至2015年6月11日期间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 13:30—17:00)。

 (三)征集方式:采用公开方式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公告进行委托投票权征集行动。

 (四)征集程序和步骤

 第一步:征集对象决定委托征集人投票的,其应按本报告附件确定的格式和内容逐项填写《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以下简称“授权委托书”,内容详见附件)。

 第二步:签署授权委托书并按要求提交以下相关文件:

 1、委托投票股东为法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法人股东按本条规定的所有文件应由法定代表人逐页签字并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2、委托投票股东为个人股东的,其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为股东授权他人签署的,该授权委托书应当经公证机关公证,并将公证书连同授权委托书原件一并提交;由股东本人或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需要公证。

 第三步:委托投票股东按上述第二步要求备妥相关文件后,应在征集时间内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采取专人送达或挂号信函或特快专递方式并按本报告书指定地址送达;采取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的,收到时间以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收到时间为准。委托投票股东送达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的指定地址和收件人为:

 地址:湖南省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路

 收件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731-87807235

 传真:0731-87807235

 邮政编码:410600

 请将提交的全部文件予以妥善密封,注明委托投票股东的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并在显著位置标明“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第四步:由见证律师确认有效表决票

 对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见证的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将对法人股东和个人股东提交的前述所列示的文件进行形式审核。经审核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将由见证律师提交征集人。

 (五)委托投票股东提交文件送达后,经审核,全部满足下述条件的授权委托将被确认为有效:

 1、已按本报告书征集程序要求将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2、在征集时间内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

 3、股东已按本报告书附件规定格式填写并签署授权委托书,且授权内容明确,提交相关文件完整、有效;

 4、提交授权委托书及相关文件与股东名册记载内容相符。

 (六)股东将其对征集事项投票权重复授权委托征集人,但其授权内容不相同的,股东最后一次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无法判断签署时间的,以最后收到的授权委托书为有效。

 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后,股东可以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八)经确认有效的授权委托出现下列情形的,征集人可以按照以下办法处理:

 1、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给征集人后,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2、股东将征集事项投票权授权委托征集人以外的其他人登记并出席会议,且在现场会议登记时间截止之前以书面方式明示撤销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自动失效;

 3、股东应在提交的授权委托书中明确其对征集事项的投票指示,并在同意、反对、弃权中选其一项,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征集人将认定其授权委托无效。

 附件:《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征集人:姚禄仕_________

 2015年5月27日

 附件: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授权委托人,兹授权委托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作为本人/本公司的代理人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本人/本公司作为委托人确认在签署本授权委托书前已认真阅读了征集人为本次征集投票权制作并公告的《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全文、《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及其他相关文件,对本次征集投票权等相关情况已充分了解。在现场会议报到登记之前,本人/本公司有权随时按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报告书确定的程序撤回本授权委托书项下对征集人的授权委托,或对本授权委托书内容进行修改。

 本人/本公司对本次征集投票权事项的投票意见如下:

 ■

 注:此委托书表决符号为“√”,请根据授权委托人的意见,对上述审议项选择同意、反对或弃权并在相应表格内打勾,三者中只能选其一,选择一项以上或未选择的,则视为授权委托人对审议事项投弃权票。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联系方式: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50 证券简称:加加食品 公告编号:2015-040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的届次: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15年6月15日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6月14日-6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下午15:00 至2015年6月15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与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3)委托独立董事投票: 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已发出《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公告编号2015-039号)刊登于 2015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应当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6.参加股东大会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和委托独立董事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现场会议地点:湖南省宁乡县通程温泉大酒店。

 8.会议参加对象:(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6月9日(星期二)。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及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

 1.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上述议案分别经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 和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6)、《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37),详见2015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出席会议的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和有效持股凭证,如委托出席者,受托人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证明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之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人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法人股东账户卡及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信函、扫描发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上述参会登记资料提交办理登记。参会时将需要核对。

 2.登记时间:2015年6月12日(上午8:30 -11:30,下午14:00 -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关于表决:股东参加会议直接签署表决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行使投票权,委托人可以明确授权受托人独立自主投票,也可以在授权委托书中直接对每一项议案选择“赞成、反对、弃权”其中之一项的决定。

 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式样见本通知附件。

 四、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激励计划,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已发出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公告编号:2015-039号)刊登于2015年5月28日的《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如公司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姚禄仕先生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股权激励相关方案进行投票,请填写上述报告书中的附件《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征集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上述报告书中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送达。

 五、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1.采用交易系统投票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6月15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买入股票操作。

 2)网络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申报一笔买入委托即可对议案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证券代码:362650,证券简称:加加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流程:

 a.输入买入指令;

 b.输入证券代码362650;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写年度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2.00 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1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1.00元代表对议案1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1.01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1,1.02元代表议案1中子议案2,依此类推。

 具体情况如下:

 注:①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②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为有效意见,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③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

 d.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e.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注意事项

 a.投票不能撤单;

 b.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c.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后登陆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2.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为: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6月14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

 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彭杰、姜小娟

 地 址:湖南省宁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站前路

 邮 编:410600

 电 话:0731-87807235

 传 真:0731-87807235

 2.与会股东住宿费和交通费自理。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201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出席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单位名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码:

 委托人所持公司股份数: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在会议现场作出投票选择的权限为(只勾选一种方式):

 受托人独立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受托人完全自主投票)。

 委托人选择投票:□ (如选择该方式,委托人应当对每项议案的投票决定作出明确选择,在下表格中勾选“赞成”、“反对”、“弃权”其中的一项,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受托人在会议现场按委托人的选择填写表决票,否则无效,该项计为弃权票)。

 ■

 委托人签名(盖章):

 2015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兹证明 先生(女士)系本公司(企业) 。

 公司/企业(盖章)

 2015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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