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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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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35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公司股票在2015年5月22日、25日、26日连续3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公司自查及征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22日、25日、26日连续3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经过自查,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截止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二)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5年4月9日发布《海南矿业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19),公司股票根据相关规定自2015年4月9日起连续停牌。2015年4月15日披露了《海南矿业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1)。2015年4月2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3)。2015年4月30日披露了《海南矿业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暨第二次延期复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25)。2015年5月8日披露了《海南矿业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6)。2015年5月15日披露了《海南矿业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027)。2015年5月20日披露了《海南矿业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29)。

 2015年5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相关内容如董事会决议公告、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已于2015年5月22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

 (三)经向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向公司管理层核实,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声明

 经公司书面征询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回复为:

 截至目前,除你公司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所述事项之外,上海复星高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经确认不存在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对贵司有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公司董事会确认,截止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已披露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并承诺至少未来3个月内不会策划上述重大事项。

 四、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601969 证券简称:海南矿业 公告编号:2015-036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16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16日 14:30

 召开地点:海南矿业迎宾馆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16日

 至2015年6月1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另行刊登的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资料于2015年5月27日登载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议案3、议案4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全部议案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拟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或其他能够表明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另需股东书面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拟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请持股票账户卡、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于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到公司指定地点办理现场登记手续。

 (二)书面登记

 股东也可于2015年6月10日(星期三)前书面回复公司进行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书面材料应包括股东姓名(或单位名称)、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或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复印件、股权登记日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受委托人须附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

 六、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现场登记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矿办公楼三楼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书面回复地址:海南省昌江县石碌镇海矿办公楼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572700

 联系人:林武 陈秋博 程蕾

 电话:0898-26607075、26607630

 传真:0898-26607630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拟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三)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16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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