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接大股东荆州市科达商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荆州科达”)通知,荆州科达于2015年5月25日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签定了股权质押协议,将其所持有本公司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为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贷款进行担保,2015年5月26日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
在办理以上股权质押事宜之后,本公司大股东荆州科达还存在下列质押情况,该公司于2014年5月12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质押给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金银湖支行,于2014年7月24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2000万股质押给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水果湖支行,于2015年3月9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4000万股质押给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4月7日将其所持有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700万股质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截止本公告日,荆州科达共持有公司股份147,240,756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2.08%,荆州科达共质押公司股份137,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0.55%。
特此公告
湖北凯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