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26日,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罗成龙先生减持公司股份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罗成龙先生于2015年4月27日和2015年5月2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累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5,12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738%。本次减持后,罗成龙先生持有公司9,312,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98%,不再属于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
2、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
二、全部股份锁定承诺履行情况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罗成龙先生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前本人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持有的上述股份。
承诺人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该承诺已履行完毕。
2、罗成龙先生承诺:除上述锁定期外,本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发行人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发行人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截至目前,承诺人未发生违反承诺的情况,该事项仍在严格履行中。
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没有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
2、本次减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的股东罗成龙先生未在相关文件中做过最低减持价格等承诺。
4、本次减持的股东罗成龙先生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后,罗成龙先生不再是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5.上述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三、备查文件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潜江永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