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5月20日以直接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送达各位董事,会议表决截止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公司全体董事参加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公司全体监事和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审议了会议内容。
与会董事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童宏怀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高耀松先生担任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至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补选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吕小奎、郭劲松(独立董事)、马乐其(独立董事)、胡宏伟(独立董事)、高耀松(独立董事)、袁承鹏、姚汉军七名委员组成。吕小奎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任。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胡宏伟(独立董事)、郭劲松(独立董事)、高耀松(独立董事)、吕小奎、刘振辉五名委员组成。胡宏伟(独立董事)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郭劲松(独立董事)、高耀松(独立董事)、胡宏伟(独立董事)、童宏怀(独立董事)、吕小奎、张中木、彭齐放七名委员组成。郭劲松(独立董事)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
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童宏怀(独立董事)、马乐其(独立董事)、高耀松(独立董事)、杨晓星、孙博真五名委员组成。童宏怀(独立董事)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
本议案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海越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