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名称: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千金药业
股票代码:600479
信息披露义务人: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锋
住所地: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1502室
股权变动性质:减少
签署日期: 2015年5月26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 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株洲千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千金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千金药业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它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第一节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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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鲤鱼门街前海深港合作区管理局综合办公楼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8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魏锋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430000000002960
企业类型及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经济信息咨询;日用百货、五金交电、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及监控化学品)、建筑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金属材料、初级农副产品的购销。
税务登记证号码:440300712195205
股东名称:陈金霞、刘明、赵隽、魏锋、沈静
通讯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芳甸路1088号1502室
邮编:20120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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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1、直接以及通过九芝堂集团合计持有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SH.600109,股票简称“国金证券”)股份796,331,930股,占国金证券总股本比例为28.07%;
2、通过九芝堂集团持有九芝堂股份有限公司(SZ.000989,股票简称“九芝堂”)股份120,090,769股,占九芝堂总股本比例为40.3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公司资产配置需要。
二、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减持其持有的千金药业股份的可能,并将会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千金药业22,24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298%。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3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千金药业股份12,200,000股,占千金药业股份总数的4.002%,减持价格为15.10元/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千金药业10,04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296%。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3月9日就上述减持行为向千金药业发出了通知,千金药业于2015年3月11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5月21日至5月25日期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千金药业股份3,050,000股,占千金药业股份总数的1.001%。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千金药业股份6,996,4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95%。
截止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千金药业股票不存在任何权利限制,包括但不限于股份被质押、冻结等。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千金药业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六个月内,有如下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系统买卖千金药业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1月28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千金药业股份2,304,780股,占千金药业股份总数的0.756%,减持价格为15.746元/股; 于2015年1月2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千金药业股份1,257,158股,占千金药业股份总数的0.412%,减持价格为15.332元/股;于2015年1月30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千金药业股份399,642股,占千金药业股份总数的0.131%,减持价格为15.078元/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2月2日就上述减持行为向千金药业发出了通知,千金药业于2015年2月3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3月2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减持千金药业股份11,300,000股,占千金药业股份总数的3.707%,减持价格为14.50元/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已于2015年3月4日就上述减持行为发布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3月9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千金药业股份12,200,000股,占千金药业股份总数的4.002%,减持价格为15.10元/股。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5年3月9日就上述减持行为向千金药业发出了通知,千金药业于2015年3月11日对此进行了公告。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2、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1、千金药业证券部;
2、联系电话:0731-22496088。
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锋
日期:2015年5月26日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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涌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魏锋
日期:201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