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413、200413 证券简称:东旭光电、东旭B 公告编号:2015-059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归还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5,000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5.04%)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详见公司2014年5月28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香港商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截止2015年5月26日,公司已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及时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