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43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
第七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22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5年5月25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控股企业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申请银行贷款的议案
公司控股企业珠海港兴管道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港兴公司”)所承担的珠海市西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因仍处于项目建设期,项目后续资金需求较大。
为解决珠海市西区天然气利用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问题,港兴公司拟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申请金额36,000万元人民币、期限10年的借款。借款以价值约4.3亿元的珠海西区天然气收费权作为质押。燃气收费权质押合同、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尚未签署。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二、关于公司“业务部”更名为“商务部”的议案
为方便开展商务拓展与对外交流工作,有效进行业务协调工作,拟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原“业务部”更名为“商务部”。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三、关于向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提供借款质押的议案
公司全资企业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于2011年12月将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在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的人民币伍亿元授信额度提供质押,质押期为3年。
在上述授信额度下,公司办理了两笔共计37673万元的并购贷款,到期日分别为2016年12月14日和2016年12月28日。鉴于此,为保证银行贷款质押的连续性,拟继续将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为上述并购贷款提供质押,质押期截止至2016年12月28日。授权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法人签署与上述借款质押有关的法律文件。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
四、关于整合电力集团下属风电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综合电力能源板块的规范、快速发展,公司于2015年3月20日第八届董事局第六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拟整合电力集团下属风电资产,建立新能源项目的发展平台,择机启动申请新三板挂牌工作的事项。
根据原则方案,对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集团)持股95%的珠海富华风能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华风能)和持股100%的东电茂霖风能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电茂霖)分别进行了评估,并拟以评估值为依据,由电力集团将所持的东电茂霖股权对富华风能进行新增注册资本认购,以富华风能为主体搭建风电资产经营平台。富华风能增资前后注册资本及股东持股比例情况如下:
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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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8人,同意8人;反对0人,弃权0人。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有关整合事宜。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5月27日
证券代码:000507 证券简称:珠海港 公告编号:2015-04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局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5年5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局。公司于2015年5月1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局召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5年6月1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1)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13:00-15:00。
(2)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31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日下午15:00。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出席对象:
1、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6日。于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七)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珠海情侣南路278号4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1、关于为控股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特别强调事项:提案属于连续12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30%的事项,需经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披露情况:提案内容详见刊登于2015年5月16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http://www.cninfo.com.cn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企业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
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帐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5年5月29日9:00点-17:00点。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珠海情侣南路278号2楼)。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507。
2、投票简称:珠港投票。
3、投票时间:2015年6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珠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 1。
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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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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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投票时间:2015年5月31日下午15:00至2015年6月1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五、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季茜、杨昊翔。
2、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大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公司2015年5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七十二次会议《关于召开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
附件: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2015年5月27日
附件: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茲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2015年6月1日召开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在相应的意见栏打“√”)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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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签字(盖章):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