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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7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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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045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二○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3.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15年5月26日下午14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15年5月25日-2015年5月2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6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15:00-5月26日15:00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公司董事长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9名,共代表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123,869,608股,占公司总股本385,106,373股的32.165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5名,代表股份83,127,7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1.5857%;其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4名,代表股份40,741,84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10.5794%。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对所审议的议案全部进行了表决。按照规定进行监票、计票,并当场公布了表决结果。各项议案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董事会共设董事九名,其中非独立董事六名。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杨新红女士、宋昊先生、屈丽女士、廖晓春先生、赵景云先生、张瑜女士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为三年,至2017年10月15日任期届满。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杨新红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4,167,277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2403%。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5,347,570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6608%。

 表决结果:杨新红女士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投票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选举宋昊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233,275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3%。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413,568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75%。

 表决结果:宋昊先生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投票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3.选举屈丽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167,771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34%。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8,064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21%。

 表决结果:屈丽女士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投票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选举廖晓春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167,970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336%。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348,263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425%。

 表决结果:廖晓春先生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投票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5.选举赵景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233,268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3%。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413,561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75%。

 表决结果:赵景云先生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投票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6.选举张瑜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233,266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63%。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413,559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875%。

 表决结果:张瑜女士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投票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监事会补选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监事会共设监事五名,其中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三名监事,由公司职工大会选举产生二名职工代表监事。经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的表决方式选举,张永琪先生、肖隆安先生、朱延龙先生为由股东大会选举当选的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为三年,至2017年10月15日任期届满。具体的选举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选举张永琪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473,175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00%。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653,468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200%。

 表决结果:张永琪先生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投票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2.关于选举肖隆安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323,173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9%。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503,466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70%。

 表决结果:肖隆安先生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投票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3.关于选举朱延龙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投票表决情况:同意123,323,182股,占参加投票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589%。其中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表决情况:同意44,503,475股,占参加投票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871%。

 表决结果:朱延龙先生获得参加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投票同意,当选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璇 赵银伟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关于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046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二〇一五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新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为了保证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的延续性,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下午4时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8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赵景云担任公司董事长。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选的议案》

 结合公司董事更换情况,对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增补。调整后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情况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赵景云、徐雨森、胡祥培、宋昊、廖晓春;其中赵景云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提名委员会委员:徐雨森、胡祥培、屈丽;其中徐雨森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胡祥培、徐雨森、张瑜;其中胡祥培任主任委员。

 表决结果:同意8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董事会对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赵景云先生的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职业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被提名人具备担任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资质和能力,未发现被提名人具有《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也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赵景云先生的聘任程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简历

 赵景云先生:1956年5月出生,大学本科。历任沈阳铁路局锦州分局机关行政干部、海南华云实业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贵阳乌当春满园饮食服务有限公司董事长、北京千和资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经理。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047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经二〇一五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了第九届监事会新的监事,为了保证监事会工作的延续性,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下午4时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 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监事会召集人的议案》。

 经全体与会监事表决,选举朱延龙先生担任监事会召集人,任期三年,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的任期一致。

 议案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附监事会召集人简历:

 朱延龙先生:1973年2月出生。大学本科,哈尔滨师范大学汉语言文学专业毕业。曾任深圳光讯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深圳时尚商业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部总监;现任深圳金瑞格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总裁。未持有公司股票,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048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5年5月6日,杜坚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了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董事长赵景云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联系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7-1号曙光大厦A座10层,联系电话:024-89350633、传真:024-23769620)。

 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工作。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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