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15 证券简称:*ST松辽 编号:临2015-029号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的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于工作人员疏忽,公司于2015年5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诉讼事项进展情况公告》(编号为临2015-028号公告,以下简称“原公告”)出现了错误,现更正如下:
原公告内容:“2、被告辽宁渤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即本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0,922.22万元。”
更正后的内容为:“2、被告辽宁渤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给付原告(即本公司)违约金人民币50,922.22元。”
本公司对上述公告错误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表示诚挚的歉意。
特此公告
松辽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