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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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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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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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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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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未投资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股指期货。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不允许投资国债期货。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申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没有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况。

 (2)申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3)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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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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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市值占净值比例的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1、富国宏观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历史各时间段份额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比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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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截止日期为2015年3月31日。

 本基金于2013年4月12日成立,建仓期6个月,从2013年4月12日起至2013年10月11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费用概览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8、证券账户开户费用和银行账户维护费;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托管人根据与管理人核对一致的财务数据,自动在月初五个工作日内、按照指定的帐户路径进行资金支付,管理人无需再出具资金划拨指令。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等,支付日期顺延。费用自动扣划后,管理人应进行核对,如发现数据不符,及时联系托管人协商解决。

 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3-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投资者可选择在申购本基金或赎回本基金时交纳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申购时交纳的称为前端申购费用,投资者选择在赎回时交纳的称为后端申购费用。

 (1)本基金前端申购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投资者在一天之内如果有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本基金前端收费模式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具体费率如下:

 A、前端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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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前端申购费率适用于除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选择前端收费模式的投资者。

 B、特定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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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选择前端收费模式申购本公司旗下开放式基金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按申购金额采用比例费率,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

 本基金的后端收费模式目前仅适用于本公司基金直销系统,如有变更,详见届时公告或更新的招募说明书。实际办理过程中根据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限制办理后端申购模式的情况,具体以实际网上交易页面相关说明为准。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基金申购人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赎回费用由基金赎回人承担。

 2、赎回费用

 (1)本基金根据投资者申购方式采用不同的赎回费率。

 投资者选择交纳前端申购费用时,适用固定的赎回费率,为0.5%。

 投资者选择交纳后端申购费用时,适用变动的赎回费率。赎回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费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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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本基金的赎回费用在投资者赎回本基金份额时收取,扣除用于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手续费后的余额归基金财产,赎回费归入基金财产的比例不得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

 3、转换费用

 A 前端转前端

 (1)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转出和转入基金的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差异情况和赎回费率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

 1)转出基金赎回费:按转出基金正常赎回时的赎回费率收取费用。

 2)转入基金申购补差费: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额收取补差费。对于前端转前端模式,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率为转入基金和转出基金的申购费率差额;转出基金金额所对应的转出基金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的申购费率的,补差费为零。

 (2)基金转换的计算:

 转出基金赎回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

 净转入金额=转入金额÷(1+申购补差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入金额-净转入金额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入基金当日之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且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转入金额应加上转出货币基金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B 后端转后端

 后端收费模式基金发生转换时,其转换费由转出基金的赎回费和申购补差费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补差费率按照转入基金与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的差额计算。当转出基金后端申购费率高于转入基金后端申购费率时,基金转换申购费补差费率为转出基金与转入基金申购费率之差;当转出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低于转入基金的后端申购费率,申购补差费率为零。

 (1)对于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其后端收费模式下份额之间互相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2)对于由本公司担任注册登记机构的基金,后端收费模式下基金份额之间互相转换的计算公式如下:

 转出金额=转出份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出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率

 申购补差费=(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补差费率/(1+补差费率)

 净转入金额=转出金额-转出基金赎回费用-申购补差费用

 转入份额=净转入金额/转换申请当日转入基金的基金份额净值

 注:转换份额的计算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如转出基金为货币基金,且全部份额转出账户时,则净转入金额应加上转出货币基金的当前累计未付收益。

 三、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协商酌情降低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此项调整不需要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1、“重要提示”部分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2、“三、基金管理人”部分对基金管理人概况、主要人员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更新。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进行了更新。

 4、“五、相关服务机构”部分对直销机构、代销机构部分信息进行了更新。

 5、 “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对基金转换业务名单进行了更新。

 6、“九、基金的投资”部分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内容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

 7、更新了“十、基金的业绩”,内容截止至2015年3月31日。

 8、“二十一、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对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了更新。

 9、更新了“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对本报告期内的其他事项进行披露。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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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2.1开放日及开放时间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或“本基金”)目前处于第二个运作周期,在此期间设置了受限开放期(1个工作日)以接受投资者申购赎回申请。2015年5月26日为本基金第二个运作周期内的第一个受限开放期,敬请投资者留意,申购赎回的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申购金额限制

 (1)代销机构每个账户单笔申购的最低金额为100元,代销机构设定的最低申购金额高于上述金额限制的,投资者还需遵循相关代销机构的业务规则。

 (2)直销机构(包括直销网点、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

 直销网点:首次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50,000元,追加申购的单笔最低金额为20,000元。

 电话交易系统、网上交易系统:单笔申购申请的最低金额为100元。

 (3)投资者可多次申购,对单个投资者的累计持有份额不设上限限制。

 3.2申购费率

 (1)投资者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类基金份额时,需交纳前端申购费用,费率按申购金额递减。如一天之内进行多笔申购,适用费率按单笔分别计算。具体如下:

 1)前端申购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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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前端申购费率适用于所有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除外。

 2)特定申购费率(仅适用于养老金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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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上述特定申购费率适用于通过本公司直销柜台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

 1、全国社会保障基金;

 2、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

 3、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

 4、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5、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

 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基金管理人可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并按规定向中国证监会备案。

 (2)投资者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B类基金份额需交纳后端申购费(在赎回时支付相应的申购费用),费率按持有时间递减,具体如下:

 ■

 各销售机构是否销售该类份额以其业务规定为准。投资者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和电话交易系统申购该类份额的,由于支付渠道不同可能存在相关支付渠道不支持办理该业务的情况,具体以实际网上交易页面相关说明或语音提示为准。

 (3)投资者在申购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类基金份额时不需要交纳申购费用。

 4. 日常赎回业务

 4.1赎回份额限制

 基金份额持有人申请赎回基金份额时,其申请赎回所持有的基金份额每次不得少于10份。若赎回时或赎回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基金账户剩余的基金份额不足10份时,须在提交赎回申请时一并赎回该剩余份额。

 4.2赎回费率

 (1)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A类份额的赎回费率为:在本次受限开放期内,赎回费率为1%。

 (2)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B类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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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类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5. 基金销售机构

 5.1直销机构

 (1)本公司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邮政编码:200082;

 传真:021-20361616;

 电话:021-20361818;

 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2)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www.fullgoal.com.cn

 (3)本公司电话交易系统: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

 基金管理人若增加或调整直销机构的,将另行公告。

 5.2代销机构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6. 其他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2015年5月27日,基金管理人将通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各销售机构及指定网点营业场所、基金管理人网站等媒介公布本基金本次受限开放期即2015年5月26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敬请投资者留意。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C类份额不收取申购/赎回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

 (2)对本基金的第二个运作周期的第一个受限开放期(2015年5月26日)的净赎回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10%(含)]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10%,则对当日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则按照该日净赎回额度(即受限开放期前一日基金份额总数*10%)加计当日的申购申请占该日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如净赎回数量小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当日的赎回申请将全部予以确认,当日的申购申请按照赎回申请占申购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

 (3)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调整对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并将于受限开放期后的第2个工作日发布申购、赎回实际确认情况的相关公告。

 (4)本公告仅对本次受限开放期的有关申购赎回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2年12月25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上的《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富国强回报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相关资料。

 (5)如有疑问,投资者可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或登陆相关网址进行咨询,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话费),公司网址:www.fullgoal.com.cn。

 (6)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关于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折算业务期间停复牌的公告

 根据《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以2015年5月21日为折算日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由于5月22日有可能会出现折溢价交易情形价格大幅波动,富国创业板A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A,基金代码:150152)和富国创业板B份额(场内简称:创业板B,基金代码:150153)于2015年5月22日停牌一天,2015年5月25日9:30至10:30停牌一小时,并将于2015年5月25日上午10:30后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本基金完成份额折算后的次一交易日为创业板A和创业板B复牌首日,该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创业板A和创业板B前收盘价调整为前一交易日创业板A和创业板B份额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四舍五入至0.001元),即2015年5月25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创业板A和创业板B的前收盘价为2015年5月22日创业板A和创业板B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2015年5月25日创业板A和创业板B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份额折算业务规则详见2015年5月21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与基金管理人网站(www.fullgoal.com.cn)的《关于富国创业板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办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的公告》。

 截至目前,除上述份额折算事项外,本基金运作正常,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关于富国城镇发展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大额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5年05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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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的所有销售机构(包括代销机构及本基金的直销网点)自2015年04月30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00万元(不含100万元)的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详见2015年4月29日公告),现决定自2015年5月22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不含1万元)的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如单个基金账户日累计申请金额超过1万元,则单笔金额超过1万元的申请(若有)均不予确认,其余申请按金额从大到小进行排序,逐笔累加至符合不超过1万元限额的申请给予确认,其余不予确认。针对单笔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仅有确认和不予确认两种处理方式,不存在对单笔申请的部分确认。在暂停本基金的大额申购、定投和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的赎回及转换转出等业务正常办理。

 2、关于恢复本基金大额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22日

 

 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1.500元或以上,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5月20日,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09元,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近期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即,原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和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其杠杆倍数将比折算前高。

 三、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阀值的1.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富国移动互联网A份额与富国移动互联网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富国移动互联网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富国中证移动互联网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可能发生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的相关规定,当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高至1.500元或以上,本基金将进行不定期份额折算。

 由于近期A股市场波动较大,截至2015年5月20日,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之基础份额(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1.454元,接近基金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的阀值,在此提请投资者密切关注富国国企改革份额近期参考净值的波动情况。

 针对不定期折算可能带来的风险,本基金管理人特别提示如下:

 一、本基金之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当发生合同规定的不定期份额折算时,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折算前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超出1.000元的部分将折算为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即,原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的持有人在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持有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和富国国企改革份额。因此,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将发生一定的变化,由持有单一的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变为同时持有较低风险收益特征份额与较高风险收益特征份额的情况。

 二、本基金之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将恢复到初始杠杆水平,其杠杆倍数将比折算前高。

 三、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在折算前可能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折算后,其折溢价率可能随之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所带来的风险。

 四、根据合同规定,折算基准日在触发阀值日后才能确定,因此折算基准日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净值可能与触发折算阀值的1.500元有一定差异。

 本基金管理人的其他重要提示:

 一、若本基金发生上述不定期份额折算情形,为保证折算期间本基金的平稳运作,本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暂停富国国企改革A份额与富国国企改革B份额的上市交易和富国国企改革份额的申购及赎回等相关业务。届时本基金管理人将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投资者若希望了解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详情,请参阅基金合同及《富国中证国有企业改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者拨打本公司客服电话:400-888-0688(免长途话费)。

 二、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知晓基金投资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敬请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关于富国医疗保健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暂停申购、定投及转换转入业务的公告

 2015年05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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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基金管理人原定自2015年5月11日起暂停接受单个基金账户对本基金日累计金额超过1万元(不含1万元)的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现决定自2015年5月22日起完全暂停本基金的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申请。在暂停本基金申购、定投、转换转入业务期间,本基金赎回业务正常办理。

 2、关于恢复本基金申购、转换转入及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时间,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0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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