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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久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久立集团”)通知,久立集团于2015年5月19日、5月20日共计减持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9%。截至2015年5月20日,久立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1.36%。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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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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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截止到2015年5月20日久立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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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
2、久立集团未有做出过最低减持价格的承诺;
3、本次股份减持后,久立集团持有公司38.41%的股份,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4、久立集团承诺履行情况:
4.1 久立集团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该承诺已于2012年12月11日履行完毕;
4.2 久立集团于2012年12月13日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超计划增持。该承诺已于2013年12月13日履行完毕。
久立集团本次减持未有违反相关承诺事项;
5、久立集团承诺:连续六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5%。
特此公告。
浙江久立特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