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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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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为了答谢广大投资者对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支持和厚爱,经本公司与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银行”)协商一致,自2015年5月22日15:00起至2016年5月22日15:00期间,博时价值增长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050001)、博时裕富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2)、博时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4)、博时稳定价值债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收费,基金代码:050106)、博时平衡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7)、博时价值增长贰号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050201)、博时第三产业成长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8)、博时新兴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09)、博时特许价值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050010)、博时信用债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收费,基金代码:050011)、博时策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2)、博时上证超级大盘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50013)、博时创业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端收费,基金代码:050014)、博时大中华亚太精选股票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5)、博时宏观回报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收费,基金代码:050016)、博时行业轮动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050018)和博时转债增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前端收费,基金代码:050019)继续参加重庆银行网上银行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

 一、 适用投资者范围

 通过重庆银行个人网上银行渠道(包括大众版、专业版)进行指定开放式基金申购与定期定额交易的投资者。

 二、适用期限:

 自2015年5月22日15:00至2016年5月22日15:00止(法定基金交易日)。

 三、优惠方式

 1、网上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方式

 投资者通过重庆银行网上银行申购上述基金,享有如下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实行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2、网上银行定期定额交易费率优惠方式

 投资者通过重庆银行网上银行定期定额申购上述基金的,享受如下申购费率优惠: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高于0.6%的,实行4折优惠,优惠后费率不低于0.6%;原申购费率(前端模式)等于或低于0.6%或为固定费用的,按原申购费率执行。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1、重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6899(重庆地区),400-70-96899(其他地区)

 网站:www.cqcbank.com

 2、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费)

 网站: www.bosera.com

 五、重要提示

 1、重庆银行此次网上银行基金费率优惠仅针对处于正常申购期的指定开放式基金(前端模式)的申购手续费费率,不包括基金的后端模式以及处于基金募集期的开放式基金认购费率。

 2、具体基金申购费率参见该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3、本公告的解释权归重庆银行所有。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关于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联接基金新增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万联证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证券”)签署的代理销售服务协议,自2015年5月25日起,本公司将增加万联证券、中信建投证券和恒泰证券代理博时上证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基金代码:001237)的销售业务。

 有关详情请咨询万联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33,访问万联证券网站http://www.wlzq.cn/main/home/index.shtml;有关详情请咨询中信建投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8888108,访问中信建投证券网站http:/www.csc108.com/;有关详情请咨询恒泰证券客户服务热线:4001966188,访问恒泰证券网站http:/www.cnht.com.cn/;或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 ,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了解有关情况。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5月2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 国睿科技"(股票代码600562)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国睿科技"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的

 长期停牌股票调整估值方法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发 [2008]第38号)、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估值工作小组《关于停牌股票估值的参考方法》以及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发布中基协(AMAC)基金行业股票估值指数的通知》(中基协发[2013] 第13号)的有关规定,经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与托管银行协商一致,决定于2015年5月21日起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 中国南车"(股票代码601766)采用"指数收益法"进行估值,并采用中基协AMAC行业指数作为计算依据。

 在"中国南车"复牌且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恢复按市场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2日

 1. 1、公告基本信息

 ■

 注: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接受投资者的场外、场内申购与赎回。场外申购的博时证保份额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开放式基金账户下;场内申购的博时证保份额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深圳证券账户下。

 2 、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代码:160516)定于2015年5月26日起本基金的每个开放日开放日常申购、赎回。申购和赎回的开放日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日(基金管理人公告暂停申购或赎回时除外),投资者应当在开放日办理申购和赎回申请。开放日的具体业务办理时间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3.1 申购金额限制

 本基金目前对单个投资人不设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上限,基金管理人可以规定单个投资者累计持有的基金份额数量限制,具体规定见定期更新的招募说明书或相关公告。投资者场外首次申购博时证保份额的最低金额为1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场内申购博时证保份额,单笔最低申购金额为50,000元。

 基金管理人、深圳证券交易所、基金登记机构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3.2 申购费率

 3.2.1 场外申购费率

 ■

 3.2.2 场内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申购费率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按照场外申购费率设定。投资者可以多次申购本基金,申购费率按每笔申购申请单独计算。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在申购基金份额时收取,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

 4、日常赎回业务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低赎回份额限制。基金份额持有人每个交易账户最低持有基金份额余额为100份,若某笔赎回导致某一场外销售机构的某一交易账户的基金份额余额少于100份时,余额部分基金份额必须一同赎回。

 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生效前依照《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4.2场外赎回费率

 ■

 1年为365日。

 注: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4.3 场内赎回费率

 本基金的场内赎回费率为固定费率0.50%,不按持有期限设置分段赎回费率。

 赎回费用由赎回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其中赎回费总额的25%应归基金财产,其余用于支付市场推广、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5、基金销售机构

 5.1 场外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5.2 场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

 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行、东莞银行、汉口银行、东莞农商行、河北银行、平安银行、民生银行、中信银行

 (2)券商销售机构:

 国泰君安、中信建投、招商证券、中信证券、银河证券、海通证券、申万宏源、长江证券、中信证券(浙江)、湘财证券、万联证券、渤海证券、华泰证券、山西证券、中信证券(山东)、东兴证券、东吴证券、信达证券、方正证券、长城证券、光大证券、广州证券、东北证券、大同证券、华安证券、国都证券、东海证券、恒泰证券、国盛证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齐鲁证券、世纪证券、西部证券、华龙证券、中金公司、财通证券、华鑫证券、中投证券、中山证券、联讯证券、江海证券、华宝证券、财达证券、广发证券、安信证券、平安证券、华西证券

 (3)第三方销售机构:

 众禄基金、上海天天基金、好买基金、数米基金、一路财富、天相投顾

 (4)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调整本基金的业务办理机构,并及时公告。

 (5)本基金各销售机构可能因业务安排、系统设置等原因,在办理本基金申购、赎回业务时,相关业务规则、办理时间和要求的资料、信息等有所区别,投资者在办理本公告项下相关业务时,除应遵循本公告内容外,还应按照各销售机构的要求执行。

 (6)部分销售机构针对以特定交易方式(如网上交易、电话交易等)等进行基金申购或定期定额申购的投资者以费率优惠,具体费率优惠方式以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7) 以上各销售机构的地址、联系方式、工作日办理业务的具体时间和其它有关信息、规定等事项,请参见本基金的份额发售公告、相关业务公告及各销售机构的有关规定,也可致电各销售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

 5.3 场内销售机构

 具有基金代销业务资格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单位,具体会员单位名单如下:

 爱建证券、安信证券、渤海证券、财达证券、财富证券、财富里昂、财通证券、长城证券、长江证券、诚浩证券、川财证券、大通证券、大同证券、德邦证券、第一创业、东北证券、东方证券、东海证券、东莞证券、东吴证券、东兴证券、高华证券、方正证券、光大证券、广发证券、广州证券、国都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国开证券、国联证券、国盛证券、国泰君安、国信证券、国元证券、海通证券、恒泰长财、恒泰证券、红塔证券、宏源证券、宏信证券、华安证券、华宝证券、华创证券、华福证券、华林证券、华龙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联合、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江海证券、金元证券、开源证券、联讯证券、民生证券、民族证券、南京证券、平安证券、齐鲁证券、日信证券、瑞银证券、山西证券、上海证券、申银万国、世纪证券、首创证券、太平洋证券、天风证券、天源证券、万和证券、万联证券、西部证券、西藏同信、西南证券、厦门证券、湘财证券、新时代证券、信达证券、兴业证券、银河证券、银泰证券、英大证券、招商证券、浙商证券、中航证券、中金公司、中山证券、中投证券、中天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浙江、中信万通、中信证券、中银证券、中邮证券、中原证券(排名不分先后)。

 如果会员单位有所增加或减少,请以深交所的具体规定为准。

 6.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2. 7.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5年4月22日的《中国证券报》和2015年4月27日的《上海证券报》上的《博时中证800证券保险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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