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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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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西安民生 公告编号:2015-052

 债券代码:112158 债券简称:12民生债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委审核通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西安民生”)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海航商业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西安兴正元购物中心有限公司67.59%股权和兴正元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的骡马市步行街11,782.84平方米房产(简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

 2015年5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并购重组委”)2015年第40次并购重组委工作会议审核,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无条件通过。

 公司目前正在筹划另一项重大资产重组(拟发行股份购买海航商业及其关联方以及商品流通领域的相关方拥有的商贸类资产),公司股票现正处停牌期间。

 目前,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相关核准文件,待收到中国证监会相关核准文件后将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西安民生 公告编号:2015-053

 债券代码:112158 债券简称:12民生债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向全资子公司宝鸡商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安民生”)的全资子公司宝鸡商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鸡商场”)近日向我公司申请,就其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申请的人民币0.7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2015年4月24日西安民生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15年5月19日西安民生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与各控股子公司2015年的互保额度为10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其中:西安民生为宝鸡商场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3.3亿元、西安民生为汉中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3亿元、西安民生为西安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0.5亿元;西安华城置业有限公司为西安民生担保的额度为3亿元;宝鸡商场有限公司为汉中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0.2亿元。会议授权董事长签署在额度以内具体互保事项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相关公告详见公司2015年4月28日、2015年5月20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http://www.cninfo.com.cn)。

 包括本次宝鸡商场申请的0.7亿元担保,截止本公告日公司与控股子公司签订互保协议涉及金额为7.15亿元,其中公司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协议涉及金额为4.15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含控股子公司向西安民生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向公司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协议涉及金额为3亿元。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宝鸡商场申请的担保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授权的额度之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宝鸡商场成立于2008年5月,法定代表人刘畅,注册地址为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114号,注册资本为39,084万元,主营业务为百货及超市经营业务等。

 宝鸡商场是西安民生的全资子公司。

 宝鸡商场最近一期(2014年)经审计主要财务数据:资产总额为158,742.43万元,负债总额为111,723.99万元,无重大或有事项,净资产为47,018.44万元;2014年度,宝鸡商场营业收入为135,546.25万元,利润总额为2,305.31万元,净利润为1,945.58万元。宝鸡商场目前最新的信用等级为AA-。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最高额保证合同

 贷款人(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

 债务人:宝鸡商场有限公司

 保证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西安民生为宝鸡商场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分行人民币0.7亿元授信额度提供担保,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合同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宝鸡商场提供此项担保是为了满足其扩大经营规模补充流动资金需求,有益于公司整体战略目标的实现。

 宝鸡商场主营业务经营稳定,信誉良好,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此项担保不会损害公司利益,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要求被担保方宝鸡商场提供相应反担保措施。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近日,全资子公司宝鸡商场归还到期担保借款0.061亿万元、0.3亿元,子公司汉中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阳光”)归还到期担保借款0.45亿元,上述相应的担保合同已履行完毕,不再计入累计对外担保数量。

 包括本次公司向全资子公司宝鸡商场提供的担保事项,截止本次公告日,西安民生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协议涉及金额为4.15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含控股子公司向西安民生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24.25%。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2.48亿元(含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不含控股子公司向西安民生提供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14.49%,其中向全资子公司宝鸡商场提供担保1.48亿元,向控股子公司世纪阳光提供担保0.55亿元,向全资子公司西安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提供担保0.45亿元。

 西安民生的控股子公司向西安民生提供担保签订担保协议涉及金额为3亿元,实际发生担保金额为3亿元。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其他方提供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其他

 本次担保公告首次披露后,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持续披露此项担保的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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