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2014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1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18,2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425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25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75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上述分红派息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不变。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9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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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证券部
咨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创业路8号3号楼4层
咨询联系人:郭文亮 刘后弟
电话:010-62981321
传真:010-8270190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科锐配电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