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7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股票代码:603766 股票简称:隆鑫通用 编码:临2015-059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及股份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审批情况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1日召开了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议案》,并于2015年1月24日披露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上述公告均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回购方案的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股份的方式

 本次公司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的价格

 公司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每股16.50元,即以每股16.50元或更低的价格回购股票。

 3、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回购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16.5元/股的条件下,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2,4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2.98%,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4、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期限

 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原则上不超过四个月,如果在此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或回购股份数量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回购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二、回购实施情况

 公司于2015年1月24日披露了《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并于2015年1月26日首次实施了回购。上述内容均披露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截止2015年5月20日,本次回购期限已满,公司已回购股份数量为6,314,85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845%,成交的最高价为15.40元/股,成交的最低价为13.52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91,269,834.67元(不含印花税、佣金等交易费用)。

 截止本次回购期满,公司实际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使用资金总额均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拟定上限;在回购期间,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公司股价走势较好,公司股价在3月17日以后均高于16.5元/股,从而出现了最终回购数量、总金额与拟定上限有较大空间。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经营、财务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三、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自公司披露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至发布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前一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情况。

 四、股份注销安排

 经公司申请,公司将于2015年5月2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注销所回购股份,并及时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和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等相关事宜。

 五、股份变动报告

 单位:股

 ■

 六、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特此公告。

 隆鑫通用动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 5月21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