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于2015年5月6日发布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2015-028),公司股票于2015年5月5日紧急停牌,并于2015年5月6日起连续停牌;于2015年5月12日发布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公告》(2015-030),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3日起继续停牌;于2015年5月18日发布了《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公告》(以下简称“延期复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9日起延期复牌。
《延期复牌公告》中已经披露我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用于贵州省、陕西省等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根据相关规定我司部分募投项目必须事先向相关职能部门(如省发改委或经信委等部门)进行备案申请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对募投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能耗、环保是否合规进行审核,这些都是属于事先审核事项。
除上述外,我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涉及控股子公司股权比例改变,需要进行审计、评估及与合资对方商谈等工作,工作量较大。
公司非公开发行方案目前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筹划非公开发行股份停复牌及相关事项的通知》及其他有关规定,尽快确定方案,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航重机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