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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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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3939 证券简称:益丰药房 公告编号:2015-029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190号文核准,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2月10日发行4,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为16,0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9.47元,募集资金总额为778,8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3,423,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725,37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公开发行新股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5年2月13日出具了天健验[2015]2-6号《验资报告》。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鼎城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河西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鼎城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韶山路支行(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开设账户作为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分别为43001540068052505066、66100154700003001、611680000、800156661709016和731904643410680,并于2015年2月13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银行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为便于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公司旗下三家子公司江苏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江西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上海益丰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分别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生物医药支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生物医药支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66180154700000068、66180154700000041、66180154700000050,公司、公司上述子公司、保荐机构、浦发银行生物医药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款四方监管协议》。

 2015年3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的议案》等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339,128,971.13元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同意使用“补充流动资金等其他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115,000,000.00万元。详细情况见公司于2015年3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15-004”、“2015-005”)公告。

 经上述募集资金的置换和使用,公司开设的五个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已有三个账户无余额,为了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统一集中管理,减少管理幅度和成本,公司决定注销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详情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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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三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注销后,公司及子公司开设并继续有效使用的募集资金账户如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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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益丰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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