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012 证券简称:隆基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5-044号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通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李春安先生已于2015年5月20日至2015年5月21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24,000,000股,减持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1.46% 。
根据相关减持计划(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2015年5月19日《关于大股东减持公司股份的提示性公告》),李春安先生已于2015年5月14日至5月21日累计减持44,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68% 。其减持的资金主要用于向公司提供委托贷款,支持公司业务发展。
本次减持后,李春安先生持有公司股份247,499,5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6%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根据其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西安隆基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