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5年5月21日,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临沧飞翔”)通知,临沧飞翔于2015年5月21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减持本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2300.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2%。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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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上次权益变动报告书发布之日起至今,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云南东兴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集团”)累计减持公司股份比例为3.52%。(含本次减持)。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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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其他相关说明
1、临沧飞翔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其间任意30天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数量均未超过1%。
2、临沧飞翔本次减持未违反《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业务规则的规定。
3、本次减持后,临沧飞翔持有公司股票93,751,23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35%,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截至目前,临沧飞翔一致行动人东兴集团持有公司股票41,079,16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29%。
本次减持后,临沧飞翔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计持有公司股票134,830,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64%。
4、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自本次减持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不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三、备查文件
《临沧飞翔冶炼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减持股份的情况说明》。
特此公告。
云南临沧鑫圆锗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