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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2日 星期五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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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70 证券简称:金正大 公告编号:2015-027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媒体报道情况

 2015年5月21日,《上海证券报》以《“农商1号”重构产业平台 金正大打造电商新势力》为题就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临沂金正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公司”)投资设立“农商1号”电商平台的事项进行了报道。

 二、澄清说明

 为避免投资者对媒体转载过程中产生误读和误解,经公司自查和问询控股股东,本公司针对上述事项说明如下:

 1、“农商1号”电商平台是由控股公司投资设立,截止目前与公司无直接股权关系。

 2、报道中“同时借助电商平台优势快速打造产业链品牌联盟,力争五年内电商业务收入突破百亿元大关”。力争五年实现的业务目标是基于“农商1号”电商平台的合理预测,因市场及行业变化等客观原因存在,业务目标能否实现存在不确定性。截止目前,此业务目标与公司经营目标无直接关系。

 3、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三、其他说明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正大生态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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