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决定于2015年5月25日起将旗下开放式基金关于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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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调整内容
为了给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更好的服务、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5月25日起(含当日)将上述基金最低持有份额的数量限制全部调整至1份。
三、重要提示
1、本公司将在上述基金下一次招募说明书更新中,对上述条款进行更新。
2、本公司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法律法规变化调整上述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告。
3、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情:
公司网站:www.dfham.com
客户服务电话:4009200808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5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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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2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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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3 离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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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经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5年5月21日起免去钱慧同志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的职务,并任命陈光明同志代行公开募集基金业务合规负责人(督察长)职责,代行职责时间不超过90日。
上述变更事项,公司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监管局报告。
上海东方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