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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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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123 证券简称:荣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5-042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情况;

 2、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下午13:3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鞍山高新区科技路10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左强先生

 6、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至2015年5月1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7、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4人,代表公司股份136,402,0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63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3人,代表公司股份136,382,07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7.0599%。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3、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1人,代表公司股份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0%。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共1人,代表股份2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040%。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经过认真审议,以现场书面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的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136,382,07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5%;反对票为2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5%;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票为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2、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票为136,382,07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5%;反对票为2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5%;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票为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3、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票为136,382,07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5%;反对票为2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5%;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票为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4、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同意票为136,382,07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5%;反对票为2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5%;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票为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5、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票为136,382,07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5%;反对票为2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5%;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票为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票为136,382,073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99.985%;反对票为20,00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015%;弃权票为0股,占参加会议的有表决权股份总数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反对票为2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100%;弃权票为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有表决权股份数的0%。

 五、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4年度述职报告》全文已于2015年4月18日刊登于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

 六、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邓文胜、马鹏瑞律师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七、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荣信电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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