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27
公司债券代码:122257 公司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城陵矶洪家洲文化中心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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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长黄欣因工作原因不能主持现场会议,经由过半数董事推荐,现场会议由独立董事杜晶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1人,董事长黄欣、董事青雷、梁明武、蒋利亚、独立董事肖胜方、雷以超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3人,监事会主席袁国利、监事曹文伟因工作原因未出席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聘请的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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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因公司直接控制人中国纸业投资有限公司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公司控股股东泰格林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389,556,901股)对以上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以上议案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会议决议公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2015年4月30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三、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劲宇、纪昌航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963 证券简称:岳阳林纸 公告编号:2015-028
公司债券代码:122257 公司债券简称:12岳纸01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进展
暨公司股票延期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5年4月9日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9日起停牌;2015年4月16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4月23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暨继续停牌公告》,披露公司正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并披露事项的相关进展;2015年4月30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延期复牌的公告》;2015年5月8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2015年5月15日公司发布了《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进展公告》。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复牌,公司股票自2015年4月30日至5月19日继续停牌。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发布了关于召开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的通知。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及各中介机构正全力推进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工作,各项工作主要进展如下:
1、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部分涉及园林类资产收购,公司与确定的相关中介机构对拟收购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资产收购相关工作存在不确定性。
2、与投资者的合作仍在商讨过程中
本公司拟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引入战略投资者,目前与战略投资者就合作的细节仍在协商过程中。正式合作协议的签订尚需一定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鉴于上述原因,本公司目前仍无法最终确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于2015年5月19日召开了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三次申请公司股票延期复牌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20日起继续停牌,并且将最晚于2015年6月19日复牌。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岳阳林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