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收到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关于更换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之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原保荐代表人廖卫江先生因工作调动,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海通证券决定由幸强先生接替廖卫江先生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期的保荐代表人,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幸强先生简历附后。
公司的持续督导期已结束,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的保荐代表人为刘晴先生和幸强先生,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未尽事项继续履行督导义务。
特此公告
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附:
幸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执行董事,保荐代表人,西南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曾参与黄海橡胶、广州港、柳州钢铁、重庆电脑报、湖南拓维、博云新材、华泰证券、株洲天桥、信质电机的股份制改制及上市;江西水泥、三九生化、秦岭水泥的配股工作;参与长城电工再融资项目;主持宇顺电子并购雅视科技(现场负责人)等重大重组工作;湖北清江水电有限公司的引资和改制;靖远煤电、湖大科教的恢复上市;昆百大和ST四通的股权收购及恢复上市;主持靖远煤电、电广传媒、珠江实业、光彩建设的股权分置改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