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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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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西安民生 公告编号:2015-050

 债券代码:112158 债券简称:12民生债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⒈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⒉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㈠会议召开情况

 ⒈召开时间:

 ⑴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下午2:30

 ⑵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15:00至5月19日15:00。

 ⒉召开地点: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06会议室

 ⒊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⒋召集人: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⒌主持人:董事长姜杰

 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㈡会议出席情况

 ⒈股东出席情况

 公司股份总数:473,311,834股。

 ⑴总体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全部股东和股东代表共64人,代表股份197,232,35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1.67%。

 ⑵现场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2人,代表股份190,726,889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0.30%。

 ⑶网络出席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62人,代表股份6,505,46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1.37%。

 ⑷出席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63人,代表股份11,262,436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38%。

 ⒉其他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⒈表决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⒉表决结果

 ⑴总体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审议总体表决情况如下表所示:

 ■

 1、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0.30元人民币(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3、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内控审计、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参照行业标准及业务量等支付相关费用。

 4、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及控股子公司2015年的融资授信为人民币48.60亿元(本额度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保函、国内保理业务、信贷证明、贷款承诺函、经营性物业贷款、私募、项目融资、固定资产融资等间接融资及直接融资),并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此额度内签署办理具体业务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合同、抵押合同、担保合同、质押合同、银行承兑汇票协议等相关融资类合同及文件。在此额度内公司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不再逐笔形成董事会决议。授权期限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5、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与控股子公司互保额度的议案》。会议批准公司与控股子公司2015年度的互保额度为10亿元(本互保额度包括现有互保、原有互保的展期或者续保及新增互保),其中:西安民生为宝鸡商场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3.3亿元、西安民生为汉中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3亿元、西安民生为西安华城置业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0.5亿元;西安华城置业有限公司为西安民生担保的额度为3亿元;宝鸡商场有限公司为汉中世纪阳光商厦有限公司担保的额度为0.2亿元。会议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在额度以内具体互保事项的相关文件,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此次互保授权期限自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201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6、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7、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8、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审议表决,审议通过了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和摘要》。

 ⑵中小股东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中小股东(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对各项议案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⒈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⒉律师姓名:吕延峰 田慧

 ⒊结论性意见: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审查、核查、验证了以上各项,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⒈本次股东大会决议

 ⒉法律意见书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股票代码:000564 股票简称:西安民生 公告编号:2015-051

 债券代码:112158 债券简称:12民生债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西安民生”)于2014年12月23日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股票简称“西安民生”、股票代码“000564”)自2014年12月22日停牌。经确认本次筹划的重大事项触及重大资产重组标准,公司于2015年3月23日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于2015年4月21日发布了《关于筹划重组停牌期满申请继续停牌公告》。公司公告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西安民生拟发行股份购买海航商业及其关联方以及商品流通领域的相关方拥有的商贸类资产,涉及海航商业及其关联方以及商品流通领域的相关方业务整合。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范围广,资产调查、梳理工作量大,交易方案涉及因素众多,交易各方及相关中介机构对交易标的资产的尽职调查及方案论证和最终确定工作正在进行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海航商业与相关各方正积极推进相关方案的形成。停牌期间,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至少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进展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是《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筹划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西安民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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