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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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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353 证券简称:杰瑞股份 公告编号:2015-037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5年4月28日召开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一致,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59,884,486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的2,030,494股后的股份总数957,853,99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800000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1.90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a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15年5月28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5年5月2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上市公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公司已回购但尚未注销的2,030,494股本公司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不享受本次利润分配。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5年5月2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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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杰瑞路5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程永峰、蒋达光

 咨询电话:0535-6723532 传真电话:0535-6723172

 特此公告。

 烟台杰瑞石油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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