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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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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965 证券简称:天保基建 公告编号:2015-27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316,600,000股,占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总股本的31.38%。

 2.本次解除限售的A股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5年5月22日。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402号)核准,公司于2014年4月29日向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方知网科技有限公司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共计7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16,600,000股。2014年5月22日,发行股份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由692,337,178股增至1,008,937,178股。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参与认购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7名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参与认购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永赢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兴证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宝盈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同方知网科技有限公司及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将本次认购的股票进行锁定处理,并承诺本次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均履行了上述股份锁定的承诺。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非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公司也不存在对上述股东违规担保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日期为2015年5月22日。

 2.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数量为316,600,000股,占公司总股的31.38%。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及上市流通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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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本次解除限售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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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认为: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上市流通时间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持有人均严格遵守了非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股份锁定承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保荐机构出具的核查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津天保基建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五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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