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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20日 星期三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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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5-046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3、会议召开时间:2015年5月19日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2015年5月19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5年5月18日下午15:00至2015年5月19日下午15:00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股权登记日:2015年5月13日

 6、参加会议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7、会议地点: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黄河街16号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8、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光太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1人,代表股份169,766,4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5.2498%。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6人,代表股份168,766,75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54.924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共计5人,代表股份999,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253%。

 4、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有关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8人,代表股份9,529,5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3.101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8,529,80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2.776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999,70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3253%。

 三、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记名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6,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6,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6,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6,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五)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6,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29,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6,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董事、监事、高管人员报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6,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29,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说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29,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李光太先生、孟岩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此项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29,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融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6,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9,529,501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新疆广泰空港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李光太先生、孟岩先生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此项表决。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29,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1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69,766,45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529,50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独立董事进行了述职,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了《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报告对2014年度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次数及投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等履职情况进行了报告。《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华堂律师事务所孙广亮律师、张剑英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002111 证券简称:威海广泰 公告编号:2015-047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

 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调整为11.52元/股;

 2、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调整为53,819,442股。

 一、非公开发行方案概况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拟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11.68元/股,发行数量为53,082,190股,拟募集资金总额为62,000万元。方案规定,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详见2014年5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二、2013年权益分派对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情况

 2014年7月,因公司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11.60元/股,拟发行的股票数量调整为53,448.274股,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

 该次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事项详见2014年7月8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58)

 三、2014年权益分派对非公开发行方案的调整影响

 2015年5月19日,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该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07,270,735股为基数每10股派现金0.8元(含税)。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5月2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5-046)。

 鉴于公司拟实施上述除权除息事项,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规定,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由11.60元/股调整为11.52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价格=(调整前的发行价格-现金红利)/(1+总股本变动比例)=(11.60元/股-0.08元/股)/(1+0%)=11.52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数量由53,448.274股调整为53,819,442股,各发行对象的认购情况如下:

 ■

 除上述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威海广泰空港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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