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公告编号:2015-011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5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什邡市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王国成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方式,对需审议议案进行了逐项、记名投票表决,会议的召集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刘军先生、独立董事李朝柱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公司董事会秘书罗晓东先生出席了会议;
4、公司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2、议案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3、议案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4、议案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5、议案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6、议案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7、议案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5年年度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8、议案名称: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9、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对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的议案有:议案5、6、7、8、9。
2、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四川宏达实业有限公司回避了对议案8的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
律师:何锦、赵清树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经现场见证,中银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均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20日
证券代码:600331 证券简称:宏达股份 编号:临2015-012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5月13日以传真、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于2015年5月19日在什邡金桥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8人,董事刘军先生因公出差,委托董事黄建军先生代为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国成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因李朝柱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根据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董事会决定对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王国成 委员:牟 跃、孙 早
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王仁平 委员:王国成、杨天均
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杨天均 委员:王国成、王仁平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孙 早 委员:王国成、杨天均
上述专门委员会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相同。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