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我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上午接到公司第二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传真通知,具体内容如下:我公司作为你公司第二大股东,目前正在筹划应披露的重大事项。为避免股价异动,请你公司于2015年5月18日起(含5月18日当日),申请股票停牌5个交易日,我公司将根据筹划重大事项的具体进展情况,及时向你公司履行告知义务。
鉴于上述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为保证公平信息披露,维护投资者利益,避免造成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自2015年5月18日下午13时起紧急停牌,并自2015年5月19日起开始连续停牌。
公司将督促第二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尽快确定是否进行上述重大事项,并于股票停牌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公告该事项的具体情况及进程,并确定公司股票是否继续停牌或复牌。
云南景谷林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报备文件
(一)公司董事会的停牌申请书
(二)第二大股东中泰信用担保有限公司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