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5年05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酒都宾馆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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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全体董事参加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武爱民监事因公出差未参加股东大会;
3、公司董事会秘书王涛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1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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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01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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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01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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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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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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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14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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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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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关于聘请2015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支付2014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 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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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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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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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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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如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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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适用)
本次会议的第5项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的第7项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西杏花村国际贸易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公司晋泉涌贸易公司,山西杏花村汾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酒都宾馆已回避表决,合计股份数量为612554242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山西恒一律师事务所]
律师:[杨晓娜]、[郝恩磊]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贵公司2014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和会议的表决程序等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山西杏花村汾酒厂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