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30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首页 | 电子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 报库检索
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更了2014年的相关会计政策,并对2013年数据进行了追溯调整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

 二、公司财务指标

 (一)最近三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1、合并报表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2、母公司口径主要财务指标

 ■

 注1: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

 (4)每股净资产=期末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5)应收账款周转率=主营业务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6)存货周转率=主营业务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8)EBITDA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9)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股本总额

 (10)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0]2号)的规定,公司最近三年及一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如下:

 ■

 注1:上述财务指标计算公式如下: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ROE)的计算公式如下:

 ■

 其中,P分别为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Mj为减少净资产下一月份起至报告期期末的月份数。

 (2)基本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 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计算公式如下: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三、发行人最近三年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

 第七节 本次债券的偿付风险及对策措施

 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将根据债务结构进一步加强资产负债管理、流动性管理和募集资金运用管理,保证资金按计划使用,及时、足额准备资金用于每年的利息支付和到期的本金兑付,以充分保障投资者的利益。

 一、具体偿债计划

 (一)本息的支付

 1、本期公司债券的起息日为2015年3月20日,债券利息将于起息日之后在存续期内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20年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6年至2018年每年的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0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18年3月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2、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的支付将通过债券登记托管机构和有关机构办理。利息支付的具体事项将按照有关规定,由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公告中加以说明。

 3、根据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应缴纳的有关税金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二)偿债资金来源

 公司偿债资金将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近年来公司主营业务快速增长,经营规模和综合盈利水平逐年提升。2012-2014年,公司实现合并营业收入分别为161,521.01万元、154,227.58万元和152,937.1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15,141.58万元、16,001.20万元和10,371.04万元。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充裕。2012-2014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合并)分别为19,735.09万元、10,844.88万元和11,962.50万元。公司稳定的经营活动现金流将为本次债券的偿付提供有力的保障。

 (三)偿债应急保障方案

 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流动性的管理,流动资产质量较好,必要时可以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2012-2014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流动资产合计分别为116,591.17万元、102,054.77万元和67,928.51万元。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为公司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内的合计占比分别为95.31%、85.97%和84.52%。其中,应收票据主要是收取客户开出或背书转让的银行承兑汇票,期限一般在6个月以内,该部分资产流动性较强,资产质量良好;报告期内,公司90%以上应收账款的账龄为1年以内,发生坏账的可能性较小,应收账款的资产质量较高。因此,如果公司未来出现偿付困难的情形,公司可通过变现部分流动资产作为本期债券的偿付资金。

 二、偿债保障措施

 为了充分、有效地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公司为本次债券的按时、足额偿付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计划,包括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公司承诺等,努力形成一套确保债券安全付息、兑付的保障措施。

 (一)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公司已按照《试点办法》的规定与债券受托管理人为本次债券制定了《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了本次债券持有人通过债券持有人会议行使权利的范围、程序和其他重要事项,为保障本次债券本息及时足额偿付做出了合理的制度安排。

 有关《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具体内容,详见募集说明书“第五节 债券持有人会议”部分相关内容。

 (二)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

 本次债券引入了债券受托管理人制度,由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代表债券持有人采取一切必要及可行的措施,保护债券持有人的正当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的规定,配合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定期向债券受托管理人提供公司的相关财务资料,并在公司可能出现债券违约时及时通知债券受托管理人,便于债券受托管理人及时依据《债券受托管理协议》采取必要的措施。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权利和义务,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六节 债券受托管理人”部分相关内容。

 (三)设立专门的偿付工作小组

 公司将在每年的财务预算中落实安排本次债券本息的兑付资金,保证本息的如期偿付,保证债券持有人的利益。在利息和到期本金偿付日之前的十五个工作日内,公司将组成偿付工作小组,负责利息和本金的偿付及与之相关的工作。

 (四)通过外部融资渠道筹集偿债资金

 公司资信情况良好,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了长期合作关系,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一旦本次债券兑付时遇到突发性的资金周转问题,公司可通过银行贷款予以解决。畅通的间接融资渠道为公司本次债券的偿付提供了较有力的保障。

 (五)严格的信息披露

 公司将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信息披露原则,按《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使公司偿债能力、募集资金使用等情况受到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和股东的监督,防范偿债风险。

 (六)发行人承诺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三、发行人违约责任

 公司保证按照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条款约定的时间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债券利息及兑付债券本金。若公司不能按时支付本次债券利息或本次债券到期不能兑付本金,对于逾期未付的利息或本金,公司将根据逾期天数按逾期利率向债券持有人支付逾期利息,逾期利率为本次债券票面利率。

 债券受托管理人将代表债券持有人向公司进行追索。如果债券受托管理人未按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履行其职责,债券持有人有权直接依法向公司追索,并追究债券受托管理人的违约责任。

 第八节 债券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评级行业惯例以及中诚信证评评级制度相关规定,自首次评级报告出具之日(以评级报告上注明日期为准)起,中诚信证评将在本次债券信用等级有效期内或者本次债券存续期内,持续关注本次债券发行人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经营或财务状况变化以及本次债券偿债保障情况等因素,以对本次债券的信用风险进行持续跟踪。跟踪评级包括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

 在跟踪评级期限内,中诚信证评将于连云港年度报告公布后二个月内完成该年度的定期跟踪评级,并发布定期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在此期限内,如发生可能影响本次债券信用等级的重大事件,连云港应及时通知中诚信证评,并提供相关资料,中诚信证评将就该事项进行调研、分析并发布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

 如连云港未能及时或拒绝提供相关信息,中诚信证评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据此确认或调整主体、债券信用等级或公告信用等级暂时失效。

 中诚信证评的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中诚信证评网站(www.ccxr.com.cn)和证券业协会网站(www.sac.net.cn)予以公告,同时,发行人将在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公告,投资者可以在上交所网站查询上述跟踪评级结果及报告。

 第九节 发行人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说明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公告之日,发行人最近三年在所有重大方面不存在违反适用法律、行政法规的情况。

 第十节 募集资金的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数额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由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向中国证监会申请发行6.45亿元公司债券。

 二、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本次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主要提供港口货物的装卸、堆存和港务管理等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投入较大,从项目建成投产到正常运营,资金需求较大。公司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长期资金,能够有效提高公司的资金实力,调整负债的期限结构,支持公司的长期发展,提升抗风险能力。

 本次公司债券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主要为了缓解公司目前资金紧张的局面,进一步优化长短期债务结构,同时综合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权益和债务融资成本等因素决定。公司报告期内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虽然相对较低,但主要是由于2011年和2013年两次非公开发行使得公司净资产规模不断扩大,但在建项目经济效益尚未体现,同时,受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和国际贸易增速下降的影响,公司的净利润水平有所下降所致。从长远来看,随着在建项目达产后的效益释放,以及近期国家不断出台的港口行业利好政策的支持,公司的净资产收益率会逐步提高。未来,如果本次公司债券能够获得监管部门的核准,公司将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视债券发行市场的利率变化趋势,考虑尽量降低公司的融资成本的情况下择机发行。

 三、募集资金运用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

 公司目前的负债主要为正常经营活动中的银行借款,包括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后,将增加公司的长期债务规模,增加财务的安全性,对保障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有着积极意义。

 (一)对短期偿债能力的影响

 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合并口径流动比率将从0.30提升至0.58,速动比率将从0.29提升至0.57;母公司流动比率将从0.53提升至0.86,速动比率将从0.52提升至0.86,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后,公司的短期偿债能力得到明显增强。

 (二)对债务结构的影响

 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本次债券发行完成且根据上述募集资金运用计划予以执行后,公司合并口径的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由发行前的28.42%增加至40.42%;母公司口径非流动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重由发行前的13.79%增加至33.08%,长期债务比例得到进一步提高。

 (三)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以2014年12月31日为基准,公司本次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49.37%提升至53.95%,母公司报表的资产负债率将由发行前的41.34%提升至47.59%。资产负债率有所上升,但对公司的资产负债结构不造成实质影响,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仍保持在合理范围之内。

 第十一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发行人的对外担保情况

 (一)本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无对外担保。

 (二)本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灌河国际11,200万元银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两年。

 除上述担保外,本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情况。

 二、发行人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并在不利判决或裁决的情况下将会实质性影响发行人的财务、经营及资产状况的重大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案件。

 第十二节 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

 公司名称: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庙岭港区港口四路8号

 法定代表人:李春宏

 联系人:沙晓春、陈必波

 联系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18号港口大厦23层

 联系电话:0518-8239269、0518-82380788

 传真:0518-82380588

 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 号4 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项目主办人:郭瑛英、费俊淇、郑成龙

 联系人:吕晓峰、张帅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联系电话:010-65608299

 传真:010-65608451

 三、发行人律师

 公司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580号45、46楼

 负责人:黄宁宁

 经办律师:邵禛、江子扬

 联系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南京西路 580号45、46楼

 联系电话:021-52341668

 传真:021-62676960

 四、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0层

 法定代表人:张晓荣

 联系人:兰正恩、沈佳云

 联系地址: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大厦20层

 联系电话:021-52920000

 传真:021-52921369

 五、资信评级机构

 公司名称: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新业路599号1幢968室

 法定代表人:关敬如

 联系人:许家能、吴文赫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西藏南路760号8楼

 联系电话:021-51019090-857

 传真:021- 51019030

 六、债券受托管理人

 公司名称: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6号4号楼

 法定代表人:王常青

 联系人:吕晓峰、郭瑛英、费俊淇、郑成龙、张帅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联系电话:010-65608299

 传真:010-65608451

 七、保荐机构(牵头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银 行:中信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户 名: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112310182700000540

 八、上市的证券交易所

 名称:上海证券交易所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证券大厦

 总经理:黄红元

 联系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十、公司债券登记机构

 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 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

 负责人:王迪彬

 联系电话:021-38874800

 传真:021-58754185

 第十三节 备查文件目录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已披露的最近一期财务报告;

 (二)保荐机构出具的发行保荐书;

 (三)发行人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四)信用评级机构出具的资信评级报告;

 (五)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六)发行人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发行人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二、查阅地点

 投资者可以在本期债券发行期限内到下列地点或互联网网址查阅募集说明书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华路18号港口大厦22-23层

 联系人:陈必波、沙晓春

 联系电话:0518- 82380788、0518-8239269

 传 真:0518-82380588

 互联网网址:www.jlpcl.com

 (二)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3层

 联系人:吕晓峰、郭瑛英、费俊淇、郑成龙、张帅

 联系电话:010-65608299

 传真:010-65608451

 互联网网址:http://www.csc108.com

 投资者若对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江苏连云港港口股份有限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9日

3 上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中国证券报社版权所有,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京ICP证 14014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0060-1
Copyright 2001-2010 China Securities Journal.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