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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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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46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5年5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的方式在厦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七名,实到董事七名, 会议由董事长陈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讨论,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作公司)为国内领先的第三方零售支付服务提供商,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及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发了多元化的零售支付和新型的互联网支付等系统。合作公司目前与国内30多家银行开展了全面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合作,并成为中国银联(Union Pay)和万事达卡(MasterCard)国际清算组织成员机构,通过了国际PCI及国内CFCA安全认证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荣获“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企业”等多种荣誉称号。为国内各大城市主流的连锁零售行业超过3万家商户提供零售支付技术及产品服务,合作业务覆盖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会员卡、便民支付等。

 公司与合作公司一致同意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第三方支付体系建设、金属产业链金融、银行卡收单、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7)。

 二、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公司子公司盛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拟合资成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的议案》

 盛屯电子商务有限责任公司(原名:厦门雄震信息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完成公司名称、公司章程更改。

 为顺应公司努力打造金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的战略发展方向,公司拟成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以下简称:“平台公司”),总投资1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盛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出资9,000万元,公司出资1,000万元。平台公司将专项开展金属产业链金融业务及金属行业互联网金融服务,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平台公司建设运营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8)。

 三、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本次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49)。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盛屯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

 根据北京盛屯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天宇”)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盛屯天宇增加注册资本9000万元,增资后盛屯天宇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盛屯天宇的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开展对外投资业务,提升盈利能力,支持其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和长远规划。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

 五、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经董事会研究决定,将《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中:

 <一>.第三条,“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投资委员会,是公司负责投资审核、决策的主要机构。投资委员会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供决策意见。

 投资委员会的决策权限为单笔投资金额在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1%范围以内。投资委员会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必须报董事会备案。涉及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披露的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披露。”

 变更为:

 “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设立投资委员会,是公司负责投资审核、决策的主要机构。投资委员会对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提供决策意见。

 投资委员会的决策权限为单笔投资金额在人民币1亿元以内。投资委员会所作出的任何投资决策必须报董事会备案。涉及上市规则规定需要披露的必须履行相关程序并予以披露。”

 <二>.第五条,“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公司高管组成,设主任委员1 人;副主任委员1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以上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其委员资格由替任者接替。

 第一届投资委员会委员为:

 ■

 ”

 变更为:

 “投资委员会委员由董事、公司高管组成,设主任委员1 人;副主任委员1人,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委员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以上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其委员资格由替任者接替。

 第一届投资委员会委员为:

 ■

 ”

 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发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委员会实施细则》。

 六、以 7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15年6月3日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发出召开股

 东大会通知。详细内容参见2015年5月19日公司在上海交易所网(www.sse.com.cn)发布的《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5-05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47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

 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5 年 5 月 18 日,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盛屯矿业”)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合作背景

 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易票联)是国内领先的第三方零售支付服务提供商,已获得中国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卡收单及互联网支付业务许可证,开发了多元化的零售支付和新型的互联网支付等系统,目前与国内30多家主要的银行开展了全面的第三方支付业务合作,并成为中国银联(Union Pay)和万事达卡(MasterCard)国际清算组织成员机构,通过了国际PCI及国内CFCA安全认证及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荣获“中小企业服务示范平台”、“高新技术企业”、“创新企业”等多种荣誉称号。为国内各大城市主流的连锁零售行业超过3万家商户提供零售支付技术及产品服务,合作业务覆盖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会员卡、便民支付等。

 盛屯矿业是国内第一家开展金属行业产业链中包括商业保理、融资租赁、供应链金融服务、黄金租赁在内的金融服务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结合最具优势的行业人才,致力改善有色金属行业生态,通过科技手段整合线上撮合、交易、支付和线下仓储、物流、交收等环节,打造金属金融综合服务互联网平台,实现有色金属传统产业与互联网及产业链金融有效结合。

 为促进业务共同发展,建立长期、稳定、互惠、互利的全面战略合作关系,双方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

 二、合作范围

 合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双方合作主体范围包括盛屯矿业及由其控股或享有实际控制权的企业和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及其相关机构。

 2、双方一致同意建立长期、稳定、全面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在第三方支付体系建设、金属产业链金融、银行卡收单、互联网支付、手机钱包、互联网金融、电子商务等方面开展业务合作。@ 3、双方将在客户资源共享、股权融资等方面深入合作,以推动全面长远战略合作关系的发展。

 三、合作内容

 1、合作范围期限内,盛屯矿业承诺不与其它第三方支付公司合作上述项目,易票联承诺不与其它与盛屯矿业有市场竞争关系的公司合作上述项目。同时,对于目前易票联未能提供的服务,盛屯矿业有权选择其他第三方公司,直至易票联能提供该项服务,盛屯矿业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易票联服务。

 2、双方如有需要进行资本层面的合作,可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对方,如成立合资机构、增资扩股、各种融资等。

 3、框架协议双方合作期限为2年,自协议生效之日起算,自2015年5月15日至2017年5月15日,期限届满前30日内一方未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续期的,则本协议自动续期1年。

 4、双方承诺签署本协议或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并不违反其订立的任何其他协议,也不会与其订立的其他协议存在任何法律上的冲突。

 5、建立定期会晤、客户合作、资源共享机制,密切双方的联系与合作,共同督促本协议的贯彻执行。

 6、双方应对本协议内容以及根据本协议获取的对方的信息、资料、财务数据、商业秘密等负有严格的保密义务。

 7、上述具体合作内容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或另签具体业务协议确定。

 四、合作目的

 第三方支付作为互联网金融的入口将为公司开展金属金融服务提供了快捷安全的支付环境。同时第三方支付平台也促进了线上与线下的融合,成为打通线上与线下的关键一环。公司已经着手建立金属行业的自有第三方支付平台,此次战略合作,合作双方可以利用各自的互补优势,促进双方的协同发展。通过此次合作,公司可充分利用成熟的第三方支付技术和行业经验,依托公司行业和业务基础,快速建立金属产业链电子商务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也将利用对方增资扩股等机会,进一步促进双方融合发展。

 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支付业务的布局,不仅可以奠定电子商务的基础,完善传统业务的商业闭环、增强用户体验,更可以通过支付业务数据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与公司发展的金属金融产业链综合服务业务形成协同效应,进一步为公司打开了发展空间,有助于提升公司的估值水平,带来公司整体市值的提升,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48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成立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以下称为:平台公司)

 ●投资金额:人民币1亿元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开展金属产业链线上线下(O2O)综合金融服务业务,实现资金、信息、物流的全面对接,让公司金属产业链金融服务形成完整的闭环,提升行业效率,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公司子公司盛屯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名:厦门雄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电子商务)拟以货币出资人民币1亿元在厦门市成立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平台公司将全力构建金属行业专业第三方支付平台,专项开展金属O2O业务及金属金融服务,公司战略合作伙伴广州市易票联支付技术有限公司将为平台公司建设运营提供服务和技术支持。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2015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会议由董事长陈东主持。根据本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交易由董事会批准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投资标的名称:第三方支付平台公司(具体名称以工商核准为准)

 注册资金:1亿元

 注册地:福建省厦门市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额和出资比例:

 1.公司出资人民币1,000万元,占平台公司注册资本的10%;

 2.盛屯电子商务出资人民币 9,000万元,占平台公司注册资本的90%;

 经营范围:互联网支付、银行卡收单、移动电话支付;电子商务、电子支付、支付结算与清算系统的开发与应用服务。(最终内容以工商核准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支付业务与实体经济密是不可分的。金属行业金融服务是一个巨大的市场,以公司现有业务涉足的金属领域为例,金属行业的每年的年产值超万亿元。公司出于战略布局、完善产业生态系统、沉淀交易数据的目的,通过建设第三方支付公司环节,充分公司的专业优势和先发优势,建立起具备行业业务特色的差异化竞争优势。

 目前,公司已通过子公司盛屯电子商务着手建立金属O2O金融服务平台,利用现有的线下贸易、仓储、物流体系,结合供应链服务、商业保理、黄金租赁、融资租赁等金融服务业务,公司已具备开展金属产业链O2O服务最为优越的条件。公司将通过线上平台,为行业里用户提供所需的最新资讯,供求信息,第三方支付,征信,产业链金融服务;通过线下平台完成货物购备,检验,仓储,物流,交割,质押等服务及流程,去除中间冗余环节及无效沟通,解决行业内较为严重的信息不对称、缺乏统一的信用评价系统等问题,降低综合成本,大幅提升行业运作效率,让行业内的优质客户得到最好的服务、资源和资金,完成行业深度整合。

 建设第三方支付平台有利于进一步充分发挥电子商务平台作用,促进发展包括供应链服务、商业保理、黄金租赁、融资租赁在内的金融服务,进一步扩大业务规模及行业渗透力,实现资金、信息、物流的全面对接,形成金属O2O+金融服务闭环的商业模式。能进一步为公司打开了发展空间,带来公司整体提升,为公司股东创造价值。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第三方支付行业的政策和审批风险;

 (2)第三方支付行业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国家大力支持“互联网+”政策,不断出台有利于实体行业融合互联网技术,以及互联网金融的宏观政策;公司利用自身行业内的积累和业务基础,以及战略合作伙伴的技术支持,最大程度控制风险,打造金属产业链支付第一品牌。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49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提高经济效益,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短期融资券”),具体事宜如下:

 1、 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

 2、 发行日期: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需求,可在注册有效期内择机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3、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的市场情况并与主承销商协商后,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4、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短期融资券所募集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5、发行期限: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期限为不超过1年。

 6、发行方式:本次短期融资券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7、发行对象:本次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8、为保证本次短期融资券工作的顺利完成,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办理相关事宜,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根据市场情况及公司需求确定发行时间、发行额度、发行期限、发行利率等事宜;

 (2)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3)决定其他与本次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

 上述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本次短期融资券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结束时为止。

 公司本次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的批准,并在中国银行间交易商协会接受发行注册后两年内实施。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 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50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全资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北京盛屯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投资金额: 9000万元

 一、增资情况概述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5月1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盛屯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北京盛屯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天宇”)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对盛屯天宇增加注册资本9000万元,以配合公司投资业务开展,增资完成后盛屯天宇的注册资本为1亿元。

 二、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北京盛屯天宇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住 所:北京市朝阳区西大望路1号温特莱中心B座1903室

 注册资本:1000万元

 法人代表人:陈东

 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

 经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截止2014年12月31日,盛屯天宇资产总额为478.96万元,净资产477.87万元,负债总额为1.09万元,年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202.29万元。

 截止2014年3月31日,未经审计资产总额为436.77万元,负债总额为1.10万元,资产净额为435.67万元,营业收入0万元,净利润-42.19万元。

 三、增资对公司的影响

 盛屯天宇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为满足公司日益增长的投资需求,以及更好的做好投资工作,完善投资管理体系,加强投研管理能力,特对盛屯天宇进行增资。本次增资主要是为满足盛屯天宇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增资后盛屯天宇将利用公司在资本市场上的优势,不断发掘投资机会,依托公司背景经验开展对外投资业务,提升盈利能力,持续健康发展,符合公司在投资管理业务方面的战略发展和长远规划。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资产管理行业的政策风险;

 (2)资产管理行业市场竞争风险;

 目前我国金融体系日趋完善,资产管理业务属于发展较为成熟的金融业务领域。盛屯天宇经过多年发展,拥有一支高素质的投资研究管理团队,已成功运作多个投资项目,拥有丰富的经验积累和业务沉淀。综上所述,以上风险均在可控制范围之内。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证券代码:600711 证券简称:盛屯矿业 公告编号:2015-051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5年6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5年6月3日 下午2 点30 分

 召开地点: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5年6月3日

 至2015年6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所有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并于2015年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和上海证券报上刊登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5年5月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15年5月28日下午17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登记地点与联系方式:厦门市金桥路101号世纪金桥园商务楼四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人:邹亚鹏

 联系电话:0592-5891693

 传真:0592-5366287

 邮政编码:361012

 4、注意事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六、其他事项

 无

 特此公告。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5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盛屯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5年6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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