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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9日 星期二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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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677 证券简称:明泰铝业 公告编号:临2015-029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施2014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底价由11.20元/股调整为11.10元/股。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14年11月6日、2014年11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不低于11.20元/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情形的,本次发行底价将进行相应调整。

 二、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2015年4月15日,公司201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1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以公司2014年末总股本417,756,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41,775,600.00元(含税)。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已于2015年5月7日实施完毕。

 三、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底价的调整

 公司201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调整为不低于11.10元/股,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现金红利)=(11.20元/股-0.10元/股)=11.10元/股。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

 河南明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5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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