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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5月18日 星期一 上一期  下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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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00-15:00(周六、周日、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客户办理开户申请时,应由指定经办人亲赴直销网点,并提供下列资料:

 (1)加盖单位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副本原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加盖单位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和业务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5)印鉴卡一式三份;

 (6)指定银行账户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立银行账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证明);

 (7)填妥的《机构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问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业务申请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指定银行账户”是指:在本直销网点认购基金的客户需指定一银行账户作为客户赎回、分红等资金结算汇入账户。此账户可为客户在任一商业银行的存款账户,账户名称必须与客户名称严格一致。

 3、认购资金的划拨程序:

 (1)机构客户开户后,在办理认购手续前,应将足额资金通过银行系统汇入富国指定的银行账户:

 富国开放式基金直销账户信息(可任选其一):

 1)中国建设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31001550400050010860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2)招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216089214310006

 开户行:招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3)交通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310066726018150011325

 开户行:交通银行上海分行第一支行

 4)中国工商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理财中心

 账号:1001202919025735568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上海市分行营业部

 5)中国农业银行

 户名: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

 账号:034923-00879010180

 联行号:103290028025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卢湾支行

 (2)汇款时,客户必须注意以下事项:

 1)客户应在“汇款人”栏中完整填写其在富国直销系统开户时登记的客户名称;

 2)汇款完成后,客户应尽快将加盖银行业务受理章的汇款单回单联传真至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4、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填妥的《基金风险确认单》和《开放式基金交易业务申请表》,并加盖预留印鉴章。

 (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业务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9:30-15:00。

 2、开户及认购程序:

 (1)事先办妥符合要求的借记卡或者单位结算账户并存入足额资金。

 (2)出示有效证件及相关材料。

 (3)首次办理业务须提供填妥的开户申请及风险测评问卷。

 (4)提供填妥的认购业务申请。

 3、注意事项:

 若有其他方面要求,以交通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证券公司

 以下开户和认购程序原则上在本基金的代销券商适用,并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证券公司的规定和说明为准。

 1、开户和认购的时间:基金发售日的9:30-11:30 和13:00—15: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不受理)。

 2、机构投资者开户和认购的程序:

 (1)事先在证券公司营业部开立资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如果没有,携带如下材料到营业部办理资金账户开户,同时办理基金账户开户。

 1)机构证件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2)经办人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基金账户开户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加盖机构公章)。

 (2)如果已有资金账户,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

 1)填妥的开户申请表;

 2)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上述文件需同时提供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机构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4)开户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加盖机构公章);

 6)证券公司资金账户卡。

 (3)开户同时可办理认购手续,需填妥并提交基金认购申请表。

 3、注意事项:

 (1)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开立资金账户和开放式基金账户的具体手续可能有所区别,请投资者仔细阅读代销网点的业务公告或咨询代销网点的相关工作人员;

 (2)机构投资者需由授权的业务经办人本人到代销机构指定的代销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方式包括电话、互联网、磁卡自助、热自助等,具体可以采用的方式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4)机构投资者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查询认购确认情况的方式可能有所区别,以代销网点的规定为准;

 (5)其他有关在代销券商代销网点认购本基金的程序,若有其它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代销网点的说明为准。

 (四)其他销售机构

 机构客户在其他销售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五、清算与交割

 1、本基金合同生效前,全部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本公司的本基金的募集专户中,认购款项在基金合同生效前产生的利息将折算为基金份额归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其中利息以注册登记人的记录为准。利息折成基金认购份额不收取认购费、不受最低认购份额限制。

 2、本基金权益登记由基金登记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期结束后完成。

 六、退款

 1、个人及机构客户认购失败(指客户的认购申请未得到过户登记人的确认)时,其认购资金将于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客户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2、在募集期结束后,如果本基金合同不能生效,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天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本基金募集期满,达到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合同方可生效。

 1、募集期截止后,由银行出具各基金募集专户存款证明,由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认购资金进行验资;

 2、销售机构根据注册登记人确认数据将该基金的有效认购资金和认购资金在认购期所生利息扣除认购费用后一并划入该基金存款账户。由该基金存款账户开户行出具基金存款证明后,基金管理人委托具有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各基金资产进行验资并出具报告,注册登记人出具认购户数证明;

 3、基金管理人发布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八、基金合同生效前的费用处理

 本基金合同生效前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从认购费中列支,不在基金资产中列支。

 九、本次募集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范伟隽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汤嵩彥

 客户电话:021-95559

 公司网站:www.bankcomm.com

 (三)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总经理:陈戈

 直销网点:上海投资理财中心

 上海投资理财中心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大连路588号宝地广场A座23楼

 传真:021-20361544

 联系人:林燕珏

 客户服务统一咨询电话: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免长途话费)

 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

 2、代销机构:

 (1)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88号

 法人代表: 牛锡明

 联系电话: (021)58781234

 传真电话: (021)58408483

 联系人员: 曹榕

 客服电话: 95559

 公司网站: www.bankcomm.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变更或增减上述基金销售机构,或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

 (四)登记机构:

 名称: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号上海国金中心二期16-17层

 法定代表人:薛爱东

 成立日期:1999年4月13日

 电话:(021)20361818

 传真:(021)20361616

 联系人:雷青松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住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68号时代金融中心19楼

 负责人:俞卫锋

 电话:(021)31358666

 传真:(021)31358600

 联系人:孙睿

 经办律师:黎明、孙睿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安永大楼16层

 办公地址:上海市长乐路989号世纪商贸广场23楼

 法定代表人:葛明

 联系电话:021-22288888

 传真:021-22280000

 联系人:徐艳

 经办注册会计师:徐艳、蒋燕华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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